美年健康: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1-08-23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
计划》(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就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如下: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第 4 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
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
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员工激励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
司高质量发展、数字化转型、精细化运营的战略目标,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
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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