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 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 体系,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也有利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 履行职责。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辉 施东辉 郑兴军 王海桐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