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年健康: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12-14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
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王辉 施东辉 郑兴军 王海桐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