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年健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3-039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
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
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
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
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
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
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
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
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