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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华翔: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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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3-007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预计2013年与关联方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与长春佛吉亚排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称“长春佛吉亚”)发生采购货物的
关联交易
     与长春佛吉亚发生的关联交易,是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称“长春消声器”)向其参股子公司长春佛吉亚采购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所致。
                                预计额度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万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万元)           (%)                 元)

 采购商品      长春佛吉亚       ≤25,000           <10.00              13,317.87

2、与宁波华乐特汽车装饰布有限公司(以下称“华乐特”)发生采购商品的关
联交易
     与华乐特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是宁波安通林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波安通林”)和公主岭安通林华翔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主岭安通林“)向华乐特发生采购原材料交易所致。
                                预计额度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万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万元)           (%)                 元)

 采购商品      宁波华乐特       ≤6,000            <2.00               3,451.98

3、与南昌江铃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称“江铃华翔”)发生采购商品
的关联交易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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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江铃华翔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是宁波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井上华翔”)向江铃华翔发生采购汽车零部件交易所致。
                               预计额度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万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万元)              (%)               元)

  采购商品       江铃华翔        ≤750               <1.00              87.94

4、与华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华众控股”)发生采购货物关联交易
       与华众控股发生的采购商品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华翔特雷姆
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原“玛克特”,以下称“特雷姆”)、宁波华翔汽车饰件有
限公司(以下称“华翔饰件”)向华众控股采购相关半成品零部件所致。
                               预计额度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万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万元)              (%)               元)

  采购商品       华众控股       ≤750                <1.00              92.74

5、与宁波劳伦斯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称“劳伦斯”)发生采购关联交易
       与劳伦斯发生的采购商品关联交易,是NBHX     Trim GmbH (以下简称“德国
Trim”)、“特雷姆”、“华翔饰件”向劳伦斯委托加工采购半成品所致。
                               预计额度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万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万元)              (%)               元)

  采购商品        劳伦斯         ≤750               <1.00               1.36

6、与宁波华翔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称“进出口公司”)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
交易
   与进出口公司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进出口公司采
购进口商品交易所致。
                               预计额度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万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万元)              (%)               元)

  采购商品      进出口公司      ≤5,000              <2.00              772.77

注:上述交易金额主要为产品价款和佣金,依照惯例,进出口公司将向本公司收取8‰的佣

金。

7、与沈阳住三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称“沈阳住三”)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沈阳住三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是沈阳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沈阳华翔”)向沈阳住三采购现有库存原材料、半成品交易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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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额度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万元)              (%)           (万元)
  采购商品      沈阳住三         ≤750              <1.00              0.00

 (二)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1、与长春佛吉亚发生销售货物的关联交易
     与长春佛吉亚发生销售货物的关联交易,是长春消声器与长春佛吉亚发生销
 售汽车零部件所致。
                                 预计额度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万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万元)           (%)              元)

  销售商品       长春佛吉亚      ≤25,000           <10.00           18,246.61

 2、与华众控股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华众控股发生的销售商品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翔饰件”、
 “特雷姆”、宁波诗兰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称“诗兰姆”)向华众控股
 销售电镀件、真木、汽车饰条等产品。
                              预计额度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万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万元)              (%)              元)

  销售商品      华众控股        ≤2000              <1.00            1,206.90

 3、与江铃华翔发生的销售关联交易
     与江铃华翔发生的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江铃华翔销
 售模具及零部件产品所致。
                                预计额度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万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万元)            (%)              元)

  销售商品       江铃华翔        ≤1000             <1.00              0.00

  4、与宁波华翔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称“进出口公司”)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
 交易
      与进出口公司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委托进出口公
 司进行出口销售商品交易所致。
                              预计额度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万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万元)               (%)              元)

  销售商品      进出口公司      ≤2,000             <1.00             103.8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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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交易金额主要为设备价款和佣金,依照惯例,进出口公司将向本公司收
取8‰的佣金。
5、与沈阳住三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称“沈阳住三”)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沈阳住三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是沈阳华翔通过沈阳住三销售松下、
马自达相关配套产品交易所致。
                               预计额度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万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万元)           (%)               元)

  销售商品      沈阳住三        ≤2500            <1.00               0.00

     注:由于沈阳住三要发生开票费、客户沟通费,按照客户的要求,沈阳住三
将提取1.5%管理费后进行销售。

(三)其他关联交易

1、与象山华翔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称“华翔酒店”)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与华翔酒店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商务活动在象山西周
华翔酒店产生餐饮住宿费用所致。
                                 预计额度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万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万元)          (%)              元)

其他关联交易     华翔酒店          ≤250           <1.00             118.81

2、与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拓新电子“)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与拓新电子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上海办公场所产生的租
赁费、水电费委托其代付所致。
                                 预计额度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万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万元)          (%)              元)

其他关联交易     拓新电子          ≤200           <1.00              62.58

   3、与成都华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众”)发生其他关联
关联交易
     与成都华众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是该公司与成都华翔发生厂房租赁费用所致。
                               预计额度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万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万元)            (%)               元)

其他关联交易    成都华众        ≤300             <1.00               0.00

   4、与长春佛吉亚发生其他关联关联交易
     与长春佛吉亚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是长春佛吉亚给本公司提供计息借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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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公告


                               预计额度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万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万元)          (%)              元)

其他关联交易   长春佛吉亚      ≤5,000          <10.00              0.00

   5、与江铃华翔发生其他关联关联交易
     与江铃华翔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是本公司与江铃集团公司给江铃华翔提供不
计息对等借款所致。
                               预计额度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万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万元)          (%)              元)

其他关联交易    江铃华翔       ≤2,000           <2.00             2000.00


6、与沈阳住三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

    (1)与沈阳住三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是沈阳华翔、井上华翔、宁波艾蓓思
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C公司”)向沈阳住三租赁厂房和设备所致。
                               预计额度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万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万元)          (%)              元)

其他关联交易    沈阳住三        ≤950            <1.00              0.00

   (2)与沈阳住三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是沈阳华翔通过沈阳住三代付职工工
资,以及代交水电煤费用所致。
                               预计额度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万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万元)          (%)              元)

其他关联交易    沈阳住三        ≤400            <1.00              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沈阳住三塑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1993年12月17日,注册资本为3034万美元,
注册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3甲3号,法定代表人舒荣启。主要经营范围
为塑料产品、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制造、成套设备及配件、发泡缓冲件、胶带
的批发,主要客户为一汽大众、华晨宝马等。宁波峰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峰梅公司”)于2012年4月收购沈阳住三81%的股权,日本住友集团持股19%,
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峰,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沈阳住三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沈阳住三公司总资产为1.63亿元,净资产1.0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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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7,936.73万元,净利润为-234.70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实际控制人周晓峰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舒荣启是宁波华翔关联
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沈阳住三与本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沈阳住三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3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该公司之间销售商品的
交易额为2500万元,采购货物交易额750万元,厂房租赁和设备租赁费用预计950
万元,代付员工工资和水电煤等日常开销费用预计400万元。
(二)长春佛吉亚排气系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注册地址为长春市长春工业经济开发区育民路2088号,法定代表人杨
军。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470.00万元,佛吉亚持有51%的股权,长春消声器消声
器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权。经普华永道会计事务所审计:截止2012年12月31日,
总资产为11.51亿元,净资产为5.24亿元,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20.70亿元,净利
润2.17亿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春佛吉亚是本公司持股97.60%控股子公司长春消声器的参股公司。本公司
董事杜坤勇先生、金良凯先生,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军先生为宁波华翔关联自然
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长春佛吉亚与本公司、
长春消声器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长春佛吉亚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3年,长春消声器与该公司销售商品的交易额25,000
万元,采购货物交易额25,000万元,该公司给本公司提供不计息借款预计5000
万元。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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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华众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结算单位:人民币)
    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9月,总股本8亿元,主要持股人为周敏峰。公司是为国
内外著名中高档汽车制造商提供塑料车身零部件及相关产品的主要OEM供应商之
一。产品包括汽车内外饰件及精密模具,以及同类产品在豪华游艇等非汽车行业
的应用,包括ABCD柱、保险杠、前端框架、发动机罩盖等。客户包括一汽大众、
上海通用、上海大众、长安福特、北京奔驰等。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
资产为15.7亿元,净资产为1.96亿元,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10.25亿元,净利润为
202.98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众控股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华众控股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3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诗兰姆、特雷姆与该公司之
间销售商品的交易额2000万元,采购货物交易额750万元。
(三)成都华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注册地:成都经济技术
开发区(龙泉驿区)龙安路399号,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主营经营范围:塑料造
粒及塑料制品制造;汽车、摩托车模具、夹具设计、制造;汽车制动器总成,组
合仪表制造,装饰面料制造。截止201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692.54万元,净
资产为2,392.29万元,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5,171.86万元,净利润为394.81万元
(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成都华众与成都华翔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7
                                                               董事会公告


3、履约能力
  成都华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
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3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该公司发生厂房租赁费
用300万元。
(四)宁波华乐特汽车装饰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2004年3月,注册资本150万欧元,注册地浙
江省象山县西周镇,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主营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设计和
开发;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及后整理加工;汽车零部件制造。截止2012年12月31
日,总资产为1.02亿元,净资产为6855.95万元,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1.32亿元,
净利润为2,481.73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乐特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3、履约能力
    华乐特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3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安通林、公主岭安通林
向该公司采购货物交易额6,000 万元。
(五)宁波劳伦斯汽车装饰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2004年2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美元,注册
地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周辞美。主营经营范围:汽车车身、
汽车零部件、复合材料制品制造。截止201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91亿元,
净资产为3.65亿元,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2.81亿元,净利润为887.00万元(未经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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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控股股东为华翔集团,华翔集团实际控制人周辞美是公司关联自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劳伦斯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本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劳伦斯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3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特雷姆、华翔饰件与该公司
采购货物交易额750万元。
(六)象山华翔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由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90%)与赖彩绒(股权10%)共同投资
建造的度假休闲酒店,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注册资本为50万元,注册地:浙
江省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104号,法定代表人:赖彩绒。主营经营范围:餐饮、
住宿等。截止201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863.59万元,净资产为-467.91万元,
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1,724.38万元,净利润为-6.35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股东华翔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赖彩绒为公司关联自然
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翔酒店与本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本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华翔酒店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3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该公司提供服务涉及交
易金额为250万元。


(七)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2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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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公告


元,注册地:浦东花木镇白杨路93号,法人代表周海云。主营业务范围:汽车配
件,摩托车零配件,电子产品,仪表,仪器,五金件加工,模具设计,开发,制
造等。截止201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18.24万元,净资产为-15.00万元,2012
年主营业务收入125.16万元,净利润为-37.05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峰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翔拓新电子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
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3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上海的办公场发生租赁费、
及所委托其代付水电费约为200万元。
(八)南昌江铃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注册地南昌市昌南工业园
区,法定代表人段山虎。主营经营范围:汽车内、外饰件、冲压件、零部件制造、
销售。截止201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1,905.72万元,净资产为8,747.26万元,
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25,385.35万元,净利润为1,530.39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江铃华翔与本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南昌江铃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
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3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该公司发生采购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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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万,销售商品1000万,本公司向该公司提供不计息借款预计2,000万。
(九)宁波华翔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1984年6月,注册地: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法定代表
人郑才玉。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华翔集团持股30%,且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周辞美
先生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此依据相关规定,进出口公司与本公司及子公司的
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股权转让后,华翔集团占进出口公司30%的出资额,郑才
玉为70%。进出口公司主营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机
械设备租赁,是象山县唯一一家进出口“双便”企业,暨享有绿色通道(优先通关,
优先退税),也是宁波市“政关”重点扶持50家进出口企业之一。 截止2012年12
月31日,总资产为2.63亿元,净资产为1,900.3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24亿元,
净利润为90.66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参股股东华翔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董事及法人代表周辞美先生是本
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
公司与进出口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进出口公司公司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3年,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该公司发生采购商品交易金额5,000万元,销售商品交易
金额为2,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长春佛吉亚与长春消声器;宁波华乐特与宁波安通林、公主岭安通林;华众
控股与公司及特雷姆、诗兰姆、华翔饰件;劳伦斯与德国 Trim、特雷姆、华翔
饰件;沈阳住三与沈阳华翔之间的采购商品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长春佛吉亚与长春消声器;华众控股与公司及特雷姆、诗兰姆、华翔饰件;
江铃华翔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劳伦斯与特雷姆、华翔饰件之间的销售货物关联
交易均以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华翔酒店之间以优于市场价的协议价格进行;公司与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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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公告


新电子;成都华众与成都华翔发生关联交易以产品市场价定价。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进出口公司发生采购和销售商品的交易,依据市场价格
定价,按照惯例,进出口公司向委托单位收取8‰的佣金,价格合理,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沈阳住三发生采购和销售商品的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定
价;另外,厂房租赁价格以当地市场价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生产设备租
赁价格以不超过折旧额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员工代付工资以当地实际支
付金额进行交易,水电煤按照原结算价格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长春佛吉亚与长春消声器;华众控股与本公司及特雷姆、诗兰姆、华翔饰件;
宁波华乐特与宁波安通林、公主岭安通林;劳伦斯与德国 Trim、特雷姆、华翔
饰件;成都华众与成都华翔;华翔酒店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江铃华翔与本公司
及子公司;沈阳住三与沈阳华翔、井上华翔、ABC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
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的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议案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周晓峰、林福
青、杜坤勇、金良凯回避了该项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消声器与其参股子公司长春佛吉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是长消厂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半成品买卖行为,双方以相关产品的市场
价格进行交易,拆借资金以协议价进行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
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特雷姆、诗兰姆、华翔饰件与华众控股发生的日常交易是因
产品专业优势互补的关系,进行采购和销售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更好地利用公
司资源。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作价依据,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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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公告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德国 Trim、特雷姆、华翔饰件与劳伦斯,宁波安通林、
公主岭安通林与宁波华乐特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是材料买卖为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半成品买卖行为,双方以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遵循
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江铃华翔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进行模具产品及汽车零
部件销售,拆借资金以协议价进行交易,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作价依据,价格合
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成都华翔与成都华众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是厂房租赁费用产生,交易以协议
价格作为作价依据,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华翔酒店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是源于公司商务活动发
生餐饮住宿费用,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作价依据,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
    公司向华翔拓新电子支付发生水电费用属日常开销,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价
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沈阳住三与沈阳华翔之间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进行模具产品及汽车零部件
销售,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依据;沈阳华翔、井上华翔、ABC公司与沈阳住三发
生厂房租赁和设备租赁的价格以市场价格进行。沈阳华翔通过沈阳住三代付员工
工资,以实际支付金额进行;水电煤费用均属于日常开销,以实际开销费用为准,
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
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宁波华翔与关联方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六、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交易情况
    公司目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有15家,分别是上海大众联翔汽车
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米勒模具制造有限公
司、宁波安通林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诗兰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
波胜维德赫华翔汽车镜有限公司、宁波特雷姆汽车饰件限公司(原“玛克特”)、
上海华翔汽车部件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责任公司、公主
岭安通林华翔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宁波华翔汽车零部件研发有限公司、长春佛
吉亚排气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扬州安通林华翔汽车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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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公告


部件有限公司、德国华翔汽车零部件系统公司。
    因为公司内部生产组织和工序流程的需要,存在母公司与上述子公司之间、
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半成品的情况,所以母公司与上述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存
在销售商品或者采购货物的交易。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生产经营中的实际
需要参照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决定进行。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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