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独立董事关于收购德国HIB Trim Part Group全部股权及为支付交易款项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2013-04-25
独立董事意见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德国 HIB Trim Part Group 全部股权
及为支付交易款项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关于收购德国 HIB Trim Part
Group 全部股权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宁波华翔计划出资3,420万欧元收购德国HIB Trim Part Group
全部股权,交易价格是包含HIB Group截止2012年12月31日账面现金
数2520万欧元,交易实际交易金额将根据2012年12月31日至交割日期
间的现金变化而调整。
2011 年收购德国 SELLNER 公司是宁波华翔走向国际化迈出的重
要一步,此次收购的德国 HIB Trim,也是真木饰件行业优秀企业,
尤其拥有行业出色的研发能力,其产品、客户结构、生产基地与宁波
华翔现有真木业务存在着较大整合空间,较容易发挥协同效应,本次
交易可以视为上次海外收购的延续和补充。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将获
得了相关产品的核心技术,进一步步完成全球生产基地的布局,为进
一步确立核心产品,拥有更多核心客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跨国收购是一项复杂的交易,面对各种风险,宁波华翔已经落实
了各种应对措施,如标的还是选择是自己较为熟悉的真木饰件行业,
独立董事意见
收购前聘请国际一流中介机构进行认真细致的尽职调查,与购并企业
的进行充分沟通,取得他们的支持等。这些举措将有力地保证本次交
易取得成功。
为保证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公司将为项目实施体 NBHX Trim GmbH
及其母公司 NBHX AUTOMOTIVE SYSTEM GMBH 支付交易款项及后期整合
提供担保,担保所涉及金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小(占经审计的
2012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 6.62%),不存在违约风险。
本次交易和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
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担保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同意本次交易和担保事项。
(签字转下页)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为宁波华翔 2013 年国际并购项目所发表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於树立、李旦生、张立人
2013 年 0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