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2013-09-25
独董意见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NBHX Trim GmbH是宁波华翔是设在德国的全资孙公司,NBHX
AUTOMOTIVE SYSTEM GMBH是其全资控股母公司,为了保证NBHX Trim GmbH
日常生产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其计划分别向中国银行(卢森堡)有
限公司布鲁塞尔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为1,400万
欧元的银行借款,宁波华翔为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期限为两年。
我们作为宁波华翔的独立董事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了解,审阅了相关
资料,现发表如下意见:
截止2013年6月30日,NBHX AUTOMOTIVE资产负债率为64.73%、NBHX
Trim GmbH负债率为35.32%;本次为担保的1,400万欧元不超过宁波华
翔净资产的10%;连续12个月内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不超过
总资产的50%,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7,600
万欧元,在上述担保合同下,发生的借款金额累计为3,250万欧元和
1,000万美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另外第三方提供任何对外担
保。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上述对外
担保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只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相应
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签字转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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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董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为宁波华翔为子公司担保发表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於树立、李旦生、张立人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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