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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华翔: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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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4-00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NBHX Trim GmbH(以下称“NBHX Trim”)是宁波华翔在德国的全资孙公司,NBHX
AUTOMOTIVE SYSTEM GMBH(以下称“NBHX AUTOMOTIVE”)是其全资控股母公司,为了
保证NBHX Trim日常生产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NBHX AUTOMOTIVE向中国银行法兰克
福分行申请4,000万欧元的银行借款,本公司同意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欧元的保证
担保。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01月7日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本
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NBHX AUTOMOTIVE和NBHX Trim提供担保11,600万欧元(欧元以1:
8.33折算,约合96,62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6.2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NBHX Trim GmbH是和NBHX AUTOMOTIVE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序号             项目                   被担保人一                  被担保人二

  1          被担保人名称      NBHX AUTOMOTIVE SYSTEM GMBH NBHX     Trim     GmbH
                               Der Sitz der Gesellschaft      Gutenbergstr.30,91560
  2            注册地址        ist Gruber Strasse 48, 85586 海尔斯布隆,德国
                               Poing, Germany
  3            法定代表        Harald Stuck                   Clemens Stefan
  4            注册资本        25,000欧元                     500万欧元
  5            经营范围        参股投资以及设立、购买和出     经营轻金属铸造厂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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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任何形式的企业,尤其是汽   木材和塑料加工,制造和
                                  车配件供应方面的工业企业以   精加工塑料制品及承担
                                  及向关联企业提供服务         工业代理
  6          与宁波华翔关系       为宁波华翔全资子公司         为宁波华翔全资孙公司
              最新财务情况        总资产:63,718.59            总资产:63,943.33
  7      (截止2013年9月30日) 总负债:26,601.86               总负债:53,137.90
            单位:万元人民币      净资产:37,116.73            净资产:10,805.43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2年
      3、担保金额:4,000万欧元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为全资公司——NBHX AUTOMOTIVE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
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
司《重大事项处置权限暂行办法》的规定。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公
司第四届三十六次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意本公司为NBHX
AUTOMOTIVE提供担保。
      2、截止2013年9月30日,NBHX AUTOMOTIVE资产负债率为41.75%;本次为NBHX
AUTOMOTIVE担保的4,000万欧元超过宁波华翔净资产的10%;连续12个月内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不超过总资产的50%,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金额为11,600万欧元,在上述担保合同下,发生的借款金额累计为2,762.89万欧元和
1,000万美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另外第三方提供任何对外担保。根据《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上述对外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只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对公司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相应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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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600万欧元, 占公司
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6.25%。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除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另外第三方提供任何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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