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1-18
董事会公告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4-046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
于2014年11月3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1月17日下午4:00在
象山西周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
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举手给合通讯的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董事辞职的议案》
依据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章程修正案”,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杜坤勇先生、副总经理楼家豪先生、财务总监金良凯先生、子公司“宁波
井上华翔”总经理林福青先生分别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不再兼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之职。
公司独立董事李旦生先生已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 6 年,依据相关规定,他将
不再担任该职。
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董事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景华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李景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请见附件)。本
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依据宁波华翔新修订的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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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公告
程,董事会将减少董事人数,杜坤勇先生、楼家豪先生、金良凯先生和林福青先生分
别以书面方式提出不再兼任董事的职务,董事会提名李景华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辞职和新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
情形。一致同意董事会董事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 2014 年 12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 2 点 30 分在象山西周召开公司 2014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第 2 项议案。会议事项详见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景华先生,69岁,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4年
至1992年,历任国营第二二八厂副总工程师、副厂长,1992年至1998年任一汽东光离
合器厂厂长,1998年至2005年任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11月退
休。2014年8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公司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
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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