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改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充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 议有关议案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改聘林福青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事项,发表如下补充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杨晓飞先生因个人原因 在任期内辞去总经理职务,上述事项经核查,情况属实。聘任林福青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 规定。 同意董事会关于接受杨晓飞先生辞任总经理,聘任林福青先生为 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签字转下页)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宁波华翔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 —————— 朱红军 杨少杰 2016 年 12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