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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华翔: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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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7-002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通知于2017年1月26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2月8日上午10:00
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应
出席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通
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届董事会提名周晓峰、邵和敏、李景华作为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次会议对以上候选人按名单进行了逐个审议,每位候选人都获得了全部5票同
意票。新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提名朱红军、杨少杰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依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向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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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给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发放年度津贴的议案》
    会议同意自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之日起,继续给每位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不在公
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发放津贴,金额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含税)。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下午2点30分在象山西周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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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晓峰先生,48岁,大专学历,本公司董事长。曾任宁波市邮电局技术员,上海
大众联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华翔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浙江省象山县
人大代表、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持有本公司89,936,799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
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邵和敏先生,77岁,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航天局新新
机器厂办干事、技术员、总工程师;上海汽车空调器厂厂长、总工程师;上海德尔福
汽车空调器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汽车空调器厂高级顾问。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09年3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持有本公司3,000股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景华先生,72岁,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4年
至1992年,历任国营第二二八厂副总工程师、副厂长,1992年至1998年任一汽东光离
合器厂厂长,1998年至2005年任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11月退
休。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
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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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4年8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持有本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红军先生,41岁,会计学博士,教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副教
授、博士生导师、教授、会计学院副院长; 2009年获得上海市“曙光学者”荣誉称
号。2012年,担任教育部“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评审专家,入
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担任中国博士后基金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科研基金
评审专家。2012年2月,获得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三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
一等奖。2013年12月起担任上海市青联委员。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
       2007年12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持有本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少杰先生,65岁,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2001年至2003年,任东风汽车公司
载重车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2010年任东风汽车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东风汽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2010年至2012年任东风汽车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2012
年至今,任湖北省汽车行业协会副会长。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6年8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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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股权。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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