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2-25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7-006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周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2月23日——2017年2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2017年2月23日15:00至2017年2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晓峰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161,547,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0.47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58,212,02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9.84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3,335,27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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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0.629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3,911,2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3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76,0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3,335,27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629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周晓峰 同意股份数:158,481,029 股
1.02.候选人:邵和敏 同意股份数:158,481,030 股
1.03.候选人:李景华 同意股份数:158,481,031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周晓峰 同意股份数:845,027 股
1.02.候选人:邵和敏 同意股份数:845,028 股
1.03.候选人:李景华 同意股份数:845,029 股
议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朱红军 同意股份数:158,481,032 股
2.02.候选人:杨少杰 同意股份数:159,150,03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朱红军 同意股份数:845,030 股
2.02.候选人:杨少杰 同意股份数:1,514,031 股
议案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於树立 同意股份数:158,481,027 股
3.02.候选人:舒荣启 同意股份数:158,481,028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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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於树立 同意股份数:845,025 股
3.02.候选人:舒荣启 同意股份数:845,026 股
议案 4.00 《关于继续给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发放年度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243,8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22%;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301,8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301,4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07,8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2420%;反对 1,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9%;弃权 301,8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301,4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17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天龙律师、丁飞翔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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