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6-24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7-029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周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15:00至2017年6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晓峰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162,643,8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0.68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57,636,0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9.74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5,007,8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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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0.944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5,007,8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4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5,007,8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44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继续为德国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会
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578,5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98%;反对 6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弃权 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2,5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56%;反对 6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960%;弃权 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
议案 2.00 《关于为英国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会办理
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578,5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98%;反对 5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3%;弃权 14,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2,5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56%;反对 5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64%;弃权 14,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8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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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丁飞翔律师、马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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