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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华翔: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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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8-007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800 号)文核准,本公司 2017 年 12 月 18 日向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96,180,164 股,募集资金总额 204,382.85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 3,296.6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01,086.21 万元,截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
募集资金尚未投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366.94 万元。
    本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的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将不超过 80,000 万元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23 日起,最长使用时间不
超过 8 个月。
    二、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预计未来 8 个月内部分募集资金将
会出现闲置。鉴于公司目前生产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相
应增长。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
其使用效益,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
司拟将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流动资金实际情况及
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调剂使用,使用期限为 2018 年 1 月 23 日至 2018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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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确保能按时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
施,公司承诺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公司本次
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 3,500
万元。公司截止目前过去之 12 个月内未进行过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银行信贷信誉较高,2018 年度公司已取得中国建设银行、中
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汇丰银行共计 26.67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1.27%(未经审计),在公司有需求时,可及时给予
贷款支持。
    公司将不超过 8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 8 个月的期限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归还募集资金时,公司也将及时
向保荐机构通报详细情况。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朱红军先生、杨少杰先生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公司将部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以确保募
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为前提,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将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 8 个月内根据募
集资金项目进度情况调剂使用,公司董事会已充分考虑到项目投资进度情况,为继续
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费用支出,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而作
出的决定。
    3、公司截止目前过去之 12 个月内未进行过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符合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本项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将发生闲置。为了
节省相关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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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的投资计划。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 8 个月。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
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我们同意本项议案。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
了核查如下意见:
    宁波华翔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有利于缓解流动资金不足的现状,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八个月,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之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宁波华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宁波华翔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
审[2018]52 号);
    4.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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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公告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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