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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华翔: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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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8-03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 年 8 月 3 日(周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8 月 3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2 日 15:00 至 2018 年 8 月 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李景华先生。
       公司董事长因海外出差未能出席股东大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过半数推举董
事李景华先生主持现场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84,243,42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9.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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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84,239,5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9.42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9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844,0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9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840,0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9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9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同意推选王庆军先生出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243,0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3,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2%;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天龙律师、杨海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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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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