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9-006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0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6,180,16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1.25 元,共计募 集资金 204,382.8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296.64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01,086.21 万元,已由主承销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汇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2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0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99 万元;2018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01,990.12 万元,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万元,2018 年度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228.35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01,990.12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233.34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0,489.08 万元(包含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以及用自有资金支付的中介费尚未置 换的部分、不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8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董事会公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华翔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正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 《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 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浙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33150198373600000515 54,990,918.3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150198373600000592 9,903.29 宁波江北支行 33150198373600000590 40,103,177.02 33150198373600000591 13,650,543.12 39708001040014139 36,198,799.53 39708001040014253 3,275.2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 39708001040014261 39708001040014279 58,606,401.4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3320020010120100385573 1,327,829.62 合 计 204,890,847.6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董事会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 董事会公告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1,086.2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1,990.1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0,682.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0,682.2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1,990.1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23%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到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实现的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效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长春华翔青岛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 是 67,558.72 49,558.72 45,607.74 45,607.74 92.03% 2018 年 8 月 31 日 -114.23 否 否 扩建项目 2.长春华翔佛山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 是 45,364.48 22,682.24 21,391.06 21,391.06 94.31% 2018 年 8 月 31 日 -167.2 否 否 术改造项目 3.长春华翔天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 18,043.55 是 18,000.00 18,043.55 100.24% 2019 年 4 月 30 日 否 扩建项目 (注 1) 4.长春华翔成都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 是 22,682.24 16,947.77 16,947.77 74.72% 2019 年 4 月 30 日 否 术改造项目 5.年产 5 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 否 否 59,973.00 20,000.00 0 0 2019 年 6 月 30 日 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6.年产 40 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 否 否 25,528.00 14,758.60 0 0 2019 年 6 月 30 日 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7.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否 35,445.41 35,445.41 0 0 2019 年 1 月 31 日 否 8.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否 17,959.00 17,959.00 0 0 2020 年 1 月 31 日 否 合 计 - 251,828.61 201,086.21 101,990.12 101,990.12 50.72% - -281.43 - - 4 董事会公告 (1)年产 5 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采用碳纤维复合材料是汽车车身轻量化的一种方式,它具有质轻、高强、抗冲击和耐腐蚀等优点, 但由于成本高昂(价格高、碰撞后变形难以修复、不能回收利用)等原因还未在汽车车身上没有得到 广泛应用。原项目产品主要目标客户——各大整车厂纷纷无限期延后了碳纤维类复合材料产品批量装 车的时间表,碳纤维材料作为汽车轻量化主要技术路线的前景变得不明朗起来。 本项目在 2017 年底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目前已能满足项目试制及小批 量生产的需要,因此短期内暂不需要进行大规模投入。 (2)年产 40 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自然纤维复合材料是应用在汽车内饰件的绿色环保材料,具有重量轻、强度高、吸附能力强等特 点,在国外汽车应用上的发展已有十几年的历史,但从国内主机厂的新项目看,相对自然纤维,塑料 粒子方案成熟稳定且成本更低,国内主机厂主要精力在成熟车辆产品的升级和交付,自然纤维产品短 期内在国内市场上没有大量应用的机会,再加该类产品不适合长途运输,不能大批量出口。公司在募 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的第一条生产线也出现了产能不足的情况,因此本着为对 股东负责的态度,延缓此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3)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本项目原计划投产后,产品主要以出口北美市场为主,2018 年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导致汽车零 部件等相关产品的进出口税率发生变化。,经过测算,如果关税低于 25%,在国内生产相对有利,但 按照最新的中美贸易政策,如果美国最终提高汽车零部件关税到 25%,对于公司出口项目利润将产生 很大影响,公司未来只能采取在美国当地生产的方式进行。 目前中美双方仍在进行贸易谈判,未来政策的变化尚不明确,公司将延缓此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根 据情况适时调整或加快本项目的投入。 (4)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本项目主要针对自主品牌车辆在汽车电子和控制系统方面的研发投入,随着 2018 年国内汽车行 业景气度下降,汽车销量首次出现了年度负增长,公司经营压力徒增,项目目标客户——各自主品牌 类整车厂也在放缓相关产品的国产化工作,出于减少支出,稳定公司整体业绩的考虑延缓此项目的募 集资金投入,未来会观察市场情况变化进行投入。 (5)长春华翔青岛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该项目主要用于生产新宝 来车型的零部件,由于 2018 年该车型市场销售量远低于预计销售量,导致 2018 年未达到预计效益。 (6)长春华翔佛山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该项目主要用于生产 AUDI Q2 和 A-MAIN 车型的零部件,由于 2018 年该车型市场销售量远低于预计销售量,导致 2018 年未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5 董事会公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为了配合一汽大众在天津和成都工厂产能的调整,完成热成型产品在国内的布局,加快募投项目的实 施,经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原计划在青岛实施的 3 条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的其中 1 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为天津华翔汽车金属零部件有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在天津市宁河区现代产业区实施;原计划在佛山实施的 2 条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的其中 1 条 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为成都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在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实 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根据 2018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使用募集资金 29,366.9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29,366.94 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核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52 号)。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置换募集资金 29,366.94 万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将不超过 50,000 万元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6 个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不超过 30,000 万元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7 个月。上述总额为 80,000 万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元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前按期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帐户。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继续将不超过 80,000 万元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根据流动资金实际情况及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调剂使用,使用期限为 8 个月,即自 2018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9 年 6 月 28 日止。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按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未使用资金存放于商业银行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6 董事会公告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 变更后项目拟 本年度实际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 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入金额 实际累计 资进度(%)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总额(1) 投入金额 (3)=(2)/(1) 性是否发 (2)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长春华翔青岛 1.长春华翔天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 工厂热成型轻 18,043.55 18,000.00 18,043.55 100.24% 2019 年 4 月 30 日 否 不适用 改扩建项目 量化改扩建项 (注 1) 目 长春华翔佛山 2.长春华翔成都工厂热成型轻量化 工厂热成型轻 22,682.24 16,947.77 16,947.77 74.72% 2019 年 4 月 30 日 否 不适用 技术改造项目 量化技术改造 项目 合计 40,682.24 34,991.32 34,991.32 为了配合一汽大众在天津和成都工厂产能的调整,完成热成型产品在国内的布局,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经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 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原计划在青岛实施的 3 条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的其中 1 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为天津华 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翔汽车金属零部件有限公司在天津市宁河区现代产业区实施;原计划在佛山实施的 2 条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的其中 1 条实施主体和实施 地点,变更为成都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在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实施。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不适用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 1:实际投入金额超过拟投入金额的 43.55 万元为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 2: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支付每笔款项产生的手续费累计为 14,989.27 元。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