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2019-04-24
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9-011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进度的公告》。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0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96,180,16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1.25 元,共计募集资金 204,382.8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296.64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01,086.21 万元,已由主承
销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
告》(天健验〔2017〕526 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项目名称
号 承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1 长春华翔青岛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67,558.72 49,558.72 45,607.74
2 长春华翔佛山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 45,364.48 22,682.24 21,391.06
3 长春华翔天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18,000.00 18,043.55
4 长春华翔成都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 22,682.24 16,947.77
5 年产 5 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59,973.00 20,000.00 0
6 年产 40 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25,528.00 14,758.60 0
7 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35,445.41 35,445.41 0
8 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17,959.00 17,959.00 0
合计 251,828.61 201,086.21 101,990.12
1
董事会公告
三、本次调整实施进度的具体内容
1、拟调整完成日期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完成时间 调整至完成时间
年产 5 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
1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年产 40 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
2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3 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2019 年 1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4 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2020 年 1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调整原因
(1)年产 5 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采用碳纤维复合材料是汽车车身轻量化的一种方式,它具有质轻、高强、抗冲击
和耐腐蚀等优点,但由于成本高昂(价格高、碰撞后变形难以修复、不能回收利用)
等原因还未在汽车车身上没有得到广泛应用。原项目产品主要目标客户——各大整车
厂纷纷无限期延后了碳纤维类复合材料产品批量装车的时间表,碳纤维材料作为汽车
轻量化主要技术路线的前景变得不明朗起来。
本项目在 2017 年底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目前已能满
足项目试制及小批量生产的需要,因此短期内暂不需要进行大规模投入。出于谨慎考
虑公司将延缓此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未来会时刻观察市场情况变化进行投入,同时
也会积极寻找其他投资回报率高的替代项目。
(2)年产 40 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自然纤维复合材料是应用在汽车内饰件的绿色环保材料,具有重量轻、强度高、
吸附能力强等特点,在国外汽车应用上的发展已有十几年的历史,但从国内主机厂的
新项目看,相对自然纤维,塑料粒子方案成熟稳定且成本更低,国内主机厂主要精力
在成熟车辆产品的升级和交付,自然纤维产品短期内在国内市场上没有大量应用的机
会,再加该类产品不适合长途运输,不能大批量出口。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的第一条生产线也出现了产能不足的情况,因此本着为对股东
负责的态度,延缓此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未来会时刻观察市场情况变化进行投入,
同时也会积极寻找其他投资回报率高的替代项目。
2
董事会公告
(3)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本项目原计划投产后,产品主要以出口北美市场为主,2018 年中美贸易摩擦加剧,
导致汽车零部件等相关产品的进出口税率发生变化。经过测算,如果关税低于 25%,
在国内生产相对有利,但按照最新的中美贸易政策,如果美国最终提高汽车零部件关
税到 25%,对于公司出口项目利润将产生很大影响,公司未来只能采取在美国当地生
产的方式进行。
目前中美双方仍在进行贸易谈判,未来政策的变化尚不明确,公司将延缓此项目
的募集资金使用,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或加快本项目的投入。同时也将积极寻找其他投
资回报率高的替代项目。
(4)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本项目主要针对自主品牌车辆在汽车电子和控制系统方面的研发投入,随着 2018
年国内汽车行业景气度下降,汽车销量首次出现了年度负增长,公司经营压力徒增,
项目目标客户——各自主品牌类整车厂也在放缓相关产品的国产化工作,出于减少支
出,稳定公司整体业绩的考虑,延缓此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未来会观察市场情况变
化进行投入。同时也会积极寻找其他投资回报率高的替代项目。
四、本次调整对于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本着安全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避免资金过
早投入造成的资源浪费,有利于公司整体经营及发展。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
度,是公司通过对募投项目市场行情、客观情况的变化判断而做出的合理安排,为使
募投资金发挥更高的效益,达到预期目标。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实际需要,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
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的长远发
展,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3
董事会公告
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
进度。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属于募投项
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
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宁波华翔调整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综上,保荐机构对宁波华翔调整本
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保荐机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