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7
董事会公告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9-03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通知于2019年08月13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下午14:
0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
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会议以举手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仔细地审阅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确认该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9年8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受让长春华翔 2.4%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看好长春华翔以“热成型钢”为代表的轻量化金属件类零部件业务的良好发
展前景,会议同意出资9,019万元受让杨军所持长春华翔2.4%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
后,长春华翔将成为宁波华翔全资子公司,进一步增强本公司盈利能力。
1、转让价格: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9】8623
号《审计报告》:长春华翔2019年1-6月,净利润为18,789.81万元。以此为依据,参
考市场同类交易PE倍数(可比上市公司平均PE为19.10),考虑了非流动性折扣,双方
协商同意,以10倍PE转让上述股权,总金额为人民币9,0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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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公告
2、协议生效日作为股权交割日,宁波华翔从股权交割日的次日起拥有长春华翔
2.40%股权及相应权益。
自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至股权交割日,标的股权对应的长春华翔所发生的亏
损或盈利均由宁波华翔承担或享有。
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
由于杨军为公司监事,此次股权转让交易为关联交易,依据公司《关联交易公允
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
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
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次会议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的相应变更。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有关规定要求,对企业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0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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