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在审查提名程序、查阅相关董事候选人简历、 听取公司董事会说明,并与相关候选人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基于客观、 独立地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 名、任免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签字转下页)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宁波华翔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红军、杨少杰 2020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