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或“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宁波 华翔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00 号”《关于核准宁波华翔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宁波华翔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96,180,164 股,发行价格 21.2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2,043,828,485.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32,966,353.29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2,010,862,131.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 [2017]526 号”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9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682.13 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80,000.00 万元。2019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为 298.68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10,672.25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532.02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2,105.64 万元(包含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以及用自有资金支付的中介费尚未 置换的部分,不包含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8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修正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和《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江北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33150198373600000515 56,006,386.74 33150198373600000592 8,490.2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33150198373600000590 2,542,152.75 33150198373600000591 987,491.78 39708001040014139 36,982,786.99 39708001040014253 2,575.2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 39708001040014261 438,903.85 39708001040014279 22,748,119.3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3320020010120100385573 1,339,520.70 合 计 121,056,427.54 三、2019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2019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1,086.2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682.1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0,682.2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0,672.2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23% 项目可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入进度(%) 到预计 否发生 金投向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1) 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3)=(2)/(1) 效益 重大变 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长春华翔青岛工厂热 是 67,558.72 49,558.72 3,791.87 49,399.61 99.68% 2018 年 8 月 31 日 8,079.54 是 否 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2、长春华翔佛山工厂热 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 是 45,364.48 22,682.24 1,275.60 22,666.66 99.93% 2018 年 8 月 31 日 2,555.38 是 否 目 3、长春华翔天津工厂热 是 18,000.00 -43.55[注] 18,000.00 100.00% 2019 年 4 月 30 日 1,592.33 是 否 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4、长春华翔成都工厂热 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 是 22,682.24 3,658.21 20,605.98 90.85% 2019 年 4 月 30 日 1,444.24 是 否 目 5、年产 5 万件轿车用碳 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 否 59,973.00 20,000.00 0.00 0.00 0.00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不适用 否 生产线技改项目 6、年产 40 万套轿车用 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 否 25,528.00 14,758.60 0.00 0.00 0.00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不适用 否 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7、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 2020 年 12 月 31 否 35,445.41 35,445.41 0.00 0.00 0.00 不适用 否 改项目 日 8、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 2021 年 12 月 31 否 17,959.00 17,959.00 0.00 0.00 0.00 不适用 否 改项目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51,828.61 201,086.21 8,682.13 110,672.25 55.04% 13,671.4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不适用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为了配合一汽大众在天津和成都工厂产能的调整,完成热成型产品在国内的布局,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经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原计划在青岛实施的 3 条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其中的 1 条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为天津华翔汽车金属零部件有限公司在天津市宁河区现代产业区实施;原计划在佛山实施的 2 条热成 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其中的 1 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为成都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在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 驿区)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8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 29,366.94 万元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9,366.94 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 审[2018]52 号)。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置换募集资金 29,366.94 万元。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不超过 80,000 万元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款项(80,000 万元)已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全部归还对应募集资金帐户。综合考虑未来募投项目—“碳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纤维生产线技改项目”和“自然纤维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2019 年 6 月 26 日公 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继续将不超过 80,000 万元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流动 资金实际情况及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调剂使用,使用期限为 10 个月,即自 2019 年 6 月 26 日至 2020 年 4 月 25 日止。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按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未使用资金存放于商业银行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长春华翔天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43.55 万元,是因 2018 年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于 2019 年归还所致。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变更后的项 截至期末实 截至期末投 本年度 是否达 对应的原承诺项 拟投入募集 本年度实际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际累计投入 资进度(%) 实现的 到预计 目 资金总额 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否发生重大 金额(2) (3)=(2)/(1) 效益 效益 (1) 变化 1.长春华翔天津 长春华翔青岛工 工厂热成型轻量 厂热成型轻量化 18,000.00 -43.55[注] 18,000.00 100.00% 2019 年 4 月 30 日 1,592.33 是 否 化改扩建项目 改扩建项目 2.长春华翔成都 长春华翔佛山工 工厂热成型轻量 厂热成型轻量化 22,682.24 3,658.21 20,605.98 90.85% 2019 年 4 月 30 日 1,444.24 是 否 化技术改造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40,682.24 3,614.66 38,605.98 3,036.57 为了配合一汽大众在天津和成都工厂产能的调整,完成热成型产品在国内的布局,加快募投项目的 实施,经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原计划在青岛实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 施的 3 条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的其中 1 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为天津华翔汽车金属零部 项目) 件有限公司在天津市宁河区现代产业区实施;原计划在佛山实施的 2 条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的 其中 1 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为成都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在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 泉驿区)实施。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不适用 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长春华翔天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43.55 万元,是因 2018 年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于 2019 年归还所致。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Wang Jiangqin 许 钦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