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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华翔: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2020-12-23  

                                                                                                               董事会公告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0-048


            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
                            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8 日;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1,850,7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2017 年 10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00 号)核准,本公司向 10 家特定
投资者共发行了 96,180,164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就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2017 年 12 月 28 日,本次非公开发
行 新 增 股 份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 本 次非 公 开 发 行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530,047,150 股增至 626,227,314 股。
     其中中欧基金、嘉实基金等九名发行对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4,329,407 股,限售
期 12 个月,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正式上市流通。其余非公开发行限
售股份 11,850,757 股为发行对象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峰梅”)持
有,限售期 36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8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事项,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所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宁波峰梅,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该股东做
出的承诺函,其承诺:本单位将遵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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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
     购协议》的有关规定,自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11,850,757股新股。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况,且无后续追加承诺。
     三、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不
     存在为其提供任何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1,850,7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 名,证券账户数为 1 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明细如下:


                                               限售股份数   解除限售股   占总股份      质押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量(股)     份数量(股)   比例        (股)


 1      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                   11,850,757     11,850,757       1.89%         0
                  合计                         11,850,757     11,850,757       1.89%         0

     五、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占总股本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79,587,261         12.71%          -11,850,757       67,736,504          10.82%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546,640,053         87.29%           11,850,757      558,490,810          89.19%
股份
股份总数          626,227,314          100%                       0    626,227,314            100%

     六、保荐机构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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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就宁波华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事项,经核查后,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宁波华翔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宁波华翔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事宜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
    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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