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公告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18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知于2021年04月15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下午3:00 在上海浦东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亲 自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以举手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0 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 董事会公告 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21)4918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为 418,966,885.15 元。因期末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已超过注册资本 50%,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不再提取,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959,393,598.02 元,减去公司向全体股东支付股利 100,196,370.24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278,164,112.93 元,按总股本 62,622.7314 万股计算,每股可分配利润为 6.83 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最新总股本 62,622.7314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 金 股 利 5.00 元 ( 含 税 ), 共 分 配 股 利 313,113,657 元 , 剩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3,965,050,455.93 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请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20 年度公司审计 工作的总结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的决议》,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宁波华翔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 决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全文请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董事会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 2020 年公司及长春消声器与长春佛吉亚、成都佛吉亚、天津佛吉亚、 华众延锋彼欧、长春华腾;宁波车门、公主岭顶棚与宁波华乐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与华众车载及其子公司;宁波劳伦斯与劳伦斯电子;宁波劳伦斯与劳伦斯表面技术; 南昌华翔与江铃华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视讯电子” “峰梅新能源”“上海戈冉泊”“宁波戈冉泊” “海外诗兰姆”等;沈阳华翔、沈阳 ABC 公司与沈阳峰梅;公司与拓新电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华翔酒店;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与进出口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估算,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2020 年额度 2020 年实际发生 2021 年拟批准额度 一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64,200 32,278.21 76,200 二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106,448.62 70,323.47 110,000.00 三 其他关联交易 4,300.00 2,834.51 8,800.00 合计: 174,948.62 105,436.19 195,000.00 相关内容详见董事会单独公告。 关联董事周晓峰先生回避了该项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一汽富晟”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周晓峰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长春一汽富晟 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交易依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 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交易总金额为 39,000 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 关联交易对方——宁波峰梅承诺一汽富晟 2018、2019、2020 年的净利润(经审计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44,000 万元、50,000 万元、57,000 万元。 2020 年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国内乘用车产量同比下降 6.5%,行业整体景气 度不高,导致一汽富晟 2020 年度业绩最终实现数低于预期,未完成宁波峰梅的承诺 业绩。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3 董事会公告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一汽富晟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60,418.5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 45,034.24 万元,低于业绩承诺的 57,000 万元,完成本年承诺利润的 79.01%。 针对上述业绩完成情况,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宁波峰梅将补偿上市公司 3,090.49 万元。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一汽富晟”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一汽富晟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48,536.99 万元,由于 2018、2019、2020 年 3 年均没有完成承诺业绩,2020 年底对该部分资产 进行了减值测试,依据浙江坤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1〕267 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会议同意对上述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 1,636.99 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将相应减少宁波华翔 2020 年合并报表的归母净利润值。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6 年 10 月,本公司收购宁波劳伦斯 100%股权,形成商誉 98,466.49 万元。依 据相关规定,公司在编制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时,需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依据北京中企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 3337 号 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会议同意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 9,324.63 万元,增值 率为-4.31%。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相关公告请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德国华翔”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0 年,公司实施了欧洲业务重组计划,重新修订了德国华翔未来 5 年发展商业 计划。依据相关规定,2020 年底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宁波华翔母公司对德国华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6.97 亿元人民币, 考虑到本次重组后德国华翔的实际经营情况,本次会议同意对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 4 董事会公告 值准备,金额为 3.01 亿元,减值率为 17.76%。 本次计提金额只影响宁波华翔母公司的财务报表,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 影响。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德国、英国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并授权 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德国全资子公司——“NBHX Trim GmbH”和 NBHX AUTOMOTIVE SYSTEM GMBH(以下称“德国华翔”)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8,000 万 欧元,该担保合同已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到期。为保证德国华翔经营计划的顺利开展 以及日常生产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次会议同意继续为德国华翔向银行借款提供 最高额保证担保,额度金额不超过 4,000 万欧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英国全资子公司—— “VMC”和“NAS”借款提 供担保,余额为 2,000 万英磅,该担保合同将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到期。为保证上述 担保合同下的借款不发生逾期,本次会议同意继续为英国“VMC”和“NAS”向银行借 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额度金额不超过 1,500 万英磅。 上述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担保事宜,期限为 12 个月。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不超过 3,000 万元额度融资租赁的议案》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公主岭华翔顶棚”为其全资青 岛和天津子公司提供担保,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以直租和售后回租等 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该担保合同已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到期,本次会议同意继续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 董事会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变更为 “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以 下简称“原投资项目”),拟投入资金 17,959.00 万元,建设期为 14 个月,项目拟 投入资金总额占该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8.93%。 原项目主要基于传统燃油车的产品研发,与现在的行业发展趋势有所不符。截止 目前,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 原投资项目短期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 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公司论证,本次会议同意,拟变更原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 金 17,959 万元,通过增资控股子公司——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的方式来实 施“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新项目总投资 22,000 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17,959 万元,不足部分由长春 华翔自筹解决。项目达产后最高可实现年营业收入 27,591.00 万元, 年利润总额 4,317.70 万元,按照所得税率 15%计算,年净利润为 3,670 万元,投资回收期约为 5.38 年。 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会议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40 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性 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新增 40 万套真木件、10 万套铝饰件生产线 项目”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年产 40 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性 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原投资项目”),拟投入资金 14,758.60 万 元,建设期为 12 个月,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占该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7.34%。截止目前, 该项目募集资金尚未投入。 由于“碳纤维”、“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替代传统材料在汽车上规模化使 用的进程一再被推后,而且时间变得不明朗。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项目的可 6 董事会公告 行性进行了论证,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本次会议同意, 拟变更原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4,758.6 万元,通过增资控股子公司——宁波劳 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称“宁波劳伦斯”的方式来实施“年新增 40 万套真 木件、10 万套铝饰件生产线项目”。 新项目总投资 14,922 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14,758.60 万元,不足部分由 宁波劳伦斯自筹解决。项目达产后最高可实现年营业收入 27,187.00 万元,年利润总 额 3,133.60 万元,按照所得税率 15%计算,年净利润为 2,663.37 万元,投资回收期约 为 5.96 年。 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计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已按计 划实施完毕,详情如下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序号 投资项目 结余资金 产生利息 金额 金额 长春华翔青岛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 1 49,558.72 49,538.43 20.29 98.49 建项目 长春华翔天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 2 18,000.00 18,000.00 0.00 43.94 建项目 长春华翔佛山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 3 22,682.24 22,666.66 15.58 84.28 改造项目 长春华翔成都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 4 22,682.24 21,451.64 1,230.60 224.97 改造项目 合 计 112,923.20 111,656.73 1,266.47 451.68 上述项目结余资金共计 1,718.15 万元(包含利息 451.68 万元),占承诺投资额 的 1.52%,本次会议同意使用上述结余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项议案无须提交公司 7 董事会公告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拟增持或出售 “富奥股份”并授权董事长实施的议案》 公司持有上市公司——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富奥股份”) 25,256.88 万股股票,基于看好其良好的发展前景,本次会议同意视二级市场情况, 择机继续增持其股票,数量不超过 10,000 万股。 同时为优化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本次会议同意视二级市场情况,出售部分持有的 富奥股份,数量不超过 10,000 万股。 授权公司董事长综合考虑公司的资金状况和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变化等因 素,在上述额度内,择机在二级市场增持或出售富奥股份,期限为自本项议案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授权期限内,富奥股份因发生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情况,拟增持、出售的股票数相应增加。 作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将严格遵守买卖富奥股份的相关规定,并做好相应信 息披露工作。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对会计政策的最新要求,本次会议同意相应变更公司关于“租赁”的 会计政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 相关公告请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在浙江象山 召开,会议具体事项详见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仔细地审阅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确认该报告内容 8 董事会公告 真实、准确和完整,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