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华 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或“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宁波华翔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00 号) 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6,180,164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 行价格人民币 21.2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043,828,485.00 元,减除发行费用 32,966,353.2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010,862,131.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7]526 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10,672.24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532.02 万元;2020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4,637.02 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2,700.00 万元,2020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34.27 万元;累计已使用 募集资金 135,309.26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066.28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5,302.89 万元(包含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以及用自有资金支付的中介费尚未 置换的部分、不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2,7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分别与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 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33150198373600000515 9,283,502.6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150198373600000592 7,473.52 宁波江北支行 33150198373600000590 1,176,954.03 33150198373600000591 991,694.77 39708001040014139 566,624.64 39708001040014253 2,246.31 39708001040014261 439,424.6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 39708001040014279 14,550,103.43 39708001040014253-0000000002 131,057,973.59 39708001040015375 91,460,844.20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39708001040015383 102,139,148.79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3320020010120100385573 1,352,938.90 合 计 353,028,929.42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1,086.2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637.0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5,445.4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6,127.6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5,309.2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7.80% 项目可 是否已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行性是 承 诺 投 资 项 目 和 变更项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 金额 (%) 否发生 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1) 额 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 (2) (3)=(2)/(1) 重大变 分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长春华翔青岛 工厂热成型轻量 是 67,558.72 49,558.72 138.83 49,538.43 99.96 2018 年 8 月 31 日 5,582.33 否 否 化改扩建项目 2.长春华翔佛山 工厂热成型轻量 是 45,364.48 22,682.24 22,666.66 99.93 2018 年 8 月 31 日 1,895.11 否 否 化技术改造项目 3.长春华翔天津 工厂热成型轻量 是 18,000.00 18,000.00 100.00 2019 年 4 月 30 日 1,992.00 是 否 化改扩建项目 4.长春华翔成都 是 22,682.24 845.66 21,451.64 94.57 2019 年 4 月 30 日 3,220.58 是 否 工厂热成型轻量 化技术改造项目 5.年产 5 万件轿 车用碳纤维等高 是 59,973.00 不适用 是 性能复合材料生 产线技改项目 6.年产 40 万套轿 车用自然纤维等 否 25,528.00 14,758.60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不适用 否 高性能复合材料 生产线技改项目 7.汽车内饰件生 是 35,445.41 不适用 是 产线技改项目 8.汽车电子研发 否 17,959.00 17,959.00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中心技改项目 9.长春华翔长春 工厂热成型轻量 是 20,000.00 7,035.52 7,035.52 35.18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化改扩建项目 10.年产 15 万套 高档轿车用门内 是 14,506.70 5,469.44 5,469.44 37.70 2021 年 8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饰板总成项目 11.年产 10 万套 高端内饰件生产 是 13,500.00 3,395.63 3,395.63 25.15 2022 年 5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线技改项目 永久性补充流动 是 7,438.71 7,751.94 7,751.94 104.21(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合 计 251,828.61 201,086.21 24,637.02 135,309.26 12,690.02 1、长春华翔青岛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生产 Bora 车型的零部件,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 2020 年该车型配套产品产量不及预期,导致 2020 年未达到预计效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长春华翔佛山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生产 AUDI Q2 和 T-ROC 等车型的零部件,由于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该车型配套产品产量远低于预期,导致 2020 年未达到预计效益。 1、年产 5 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董事会重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预计短 期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经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 万 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2、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该项目原计划建成后产品主要出口北美市场,2018 年开始,由于中美贸易摩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相关产品将增加的额外关税对原投资项目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暂缓投入,处于观望状态。截至变更日,虽然中美已 就关税问题签署了第一阶段协议,但突如其来的全球新冠疫情,使得公司相关出口业务的前景变的更不明朗。为保 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经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将“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 15 万套高档轿 车用门内饰板总成项目”、“年产 10 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为了配合一汽大众在天津和成都工厂产能的调整,完成热成型产品在国内的布局,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经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原计划在青岛实施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3 条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的其中 1 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为天津华翔汽车金属零部件有限公司在天津市 宁河区现代产业区实施;原计划在佛山实施的 2 条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的其中 1 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 为成都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在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根据 2018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使用募集资金 29,366.94 万元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筹资金 29,366.94 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 报告》(天健审〔2018〕52 号)。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置换募集资金 29,366.94 万元。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不超过 32,700 万元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即自 2020 年 4 月 28 日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止,上述款项(32,700 万元)已 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全部归还对应募集资金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 104.21%,主要是本年投入永久补充流动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313.23 万元。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拟投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际投入金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实现的 到预计 状态日期 否发生重大 (1) 额 (2) (3)=(2)/(1) 效益 效益 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长 春 华 翔 天 津 工 厂 长春华翔青岛工厂 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 热成型轻量化改扩 18,000.00 18,000.00 100.00 2019 年 4 月 30 日 1,992.00 是 否 项目 建项目 2. 长 春 华 翔 成 都 工 厂 长春华翔佛山工厂 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 热成型轻量化技术 22,682.24 845.66 21,451.64 94.57 2019 年 4 月 30 日 3,220.58 是 否 造项目 改造项目 年产 5 万件轿车用碳 3. 长 春 华 翔 长 春 工 厂 纤维等高性能复合 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 20,000.00 7,035.52 7,035.52 35.18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材料生产线技改项 项目 目 4.年产 15 万套高档轿 汽车内饰件生产线 车用门内饰板总成项 14,506.70 5,469.44 5,469.44 37.70 2021 年 8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技改项目 目 5.年产 10 万套高端内 汽车内饰件生产线 13,500.00 3,395.63 3,395.63 25.15 2022 年 5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技改项目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汽车内饰件生产线 7,438.71 7,751.94 7,751.94 104.21(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技改项目 合 计 96,127.65 24,498.19 63,104.17 1、“长春华翔天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和“长春华翔成都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是为了配合一汽大众在天津和成都工厂产能的调 整,完成热成型产品在国内的布局,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经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同意将原计划在青岛实施的 3 条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的其中 1 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为天津华翔汽车金属零部件有限公司在天津市宁河区 现代产业区实施;原计划在佛山实施的 2 条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的其中 1 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为成都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在成都市经济 变更原因、决策 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实施。 程序及信息披露 2、“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主要是董事会重新对原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预计短期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了保 情况说明(分具 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经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 体项目)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 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3、“年产 15 万套高档轿车用门内饰板总成项目”、“年产 10 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考虑中美贸易摩擦和全球新冠 疫情对公司相关出口业务的影响,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经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将“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 15 万套高档轿车用门内饰板总成项目”、“年产 10 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 1、长春华翔青岛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生产 Bora 车型的零部件,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该车型配套产品产量不及预期, 或预计收益的情 导致 2020 年未达到预计效益。 况和原因(分具 2、长春华翔佛山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生产 AUDI Q2 和 T-ROC 等车型的零部件,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该车型配套 体项目) 产品产量远低于预期,导致 2020 年未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 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 104.21%,主要是本年投入永久补充流动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313.23 万元。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Wang Jiangqin 许钦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