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2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下午 4:00 在上海浦东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於树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亲自出席监 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 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审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 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 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21) 4918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418,966,885.15 元。因期末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已超过注册资 本 50%,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不再提取,加上年初未分配 监事会决议公告 利润 3,959,393,598.02 元,减去公司向全体股东支付股利 100,196,370.24 元,截 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278,164,112.93 元,按总股 本 62,622.7314 万股计算,每股可分配利润为 6.83 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最新总股本 62,622.7314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 金 股 利 5.00 元 ( 含 税 ), 共 分 配 股 利 313,113,657 元 , 剩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3,965,050,455.93 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对董事会编制《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报告审核后,监 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 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 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变更为 “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以 下简称“原投资项目”),拟投入资金 17,959.00 万元,建设期为 14 个月,项目拟 投入资金总额占该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8.93%。 截止目前,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 行了论证,原投资项目短期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了保证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公司论证,本次会议同意,拟变更原投资项 目,使用募集资金 17,959 万元,通过增资控股子公司——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 公司的方式来实施“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新项目总投资 22,000 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17,959 万元,不足部分由长 春华翔自筹解决。项目达产后最高可实现年营业收入 27,591.00 万元, 年利润总额 4,317.70 万元,按照所得税率 15%计算,年净利润为 3,670 万元,投资回收期约为 监事会决议公告 5.38 年。 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会议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40 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性 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新增 40 万套真木件、10 万套铝饰件生产 线项目”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年产 40 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 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原投资项目”),拟投入资金 14,758.60 万元,建设期为 12 个月,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占该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7.34%。截止 目前,该项目募集资金尚未投入。 由于“碳纤维”、“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替代传统材料在汽车上规模化 使用的进程一再被推后,而且时间变得不明朗。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项目 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本次会 议同意,拟变更原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4,758.6 万元,通过增资控股子公司— —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称“宁波劳伦斯”的方式来实施“年新增 40 万套真木件、10 万套铝饰件生产线项目”。 新项目总投资 14,922 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14,758.60 万元,不足部分由 宁波劳伦斯自筹解决。项目达产后最高可实现年营业收入 27,187.00 万元,年利润总 额 3,133.60 万元,按照所得税率 15%计算,年净利润为 2,663.37 万元,投资回收期 约为 5.96 年。 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会议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已按 计划实施完毕,详情如下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序号 投资项目 结余资金 产生利息 金额 金额 长春华翔青岛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 1 49,558.72 49,538.43 20.29 98.49 建项目 监事会决议公告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序号 投资项目 结余资金 产生利息 金额 金额 长春华翔天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 2 18,000.00 18,000.00 0.00 43.94 建项目 长春华翔佛山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 3 22,682.24 22,666.66 15.58 84.28 改造项目 长春华翔成都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 4 22,682.24 21,451.64 1,230.60 224.97 改造项目 合 计 112,923.20 111,656.73 1,266.47 451.68 上述项目结余资金共计 1,718.15 万元(包含利息 451.68 万元),占承诺投资额 的 1.52%,本次会议同意使用上述结余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一汽富晟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周晓峰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 了《关于收购长春一汽富晟 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交易依据北京中企华资产 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交易总金额为 39,000 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 关联交易对方——宁波峰梅承诺一汽富晟 2018、2019、2020 年的净利润(经审计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44,000 万元、50,000 万元、57,000 万元。 2020 年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国内乘用车产量同比下降 6.5%,行业整体景 气度不高,导致一汽富晟 2020 年度业绩最终实现数低于预期,未完成宁波峰梅的承 诺业绩。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一汽富晟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60,418.58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净利润 45,034.24 万元,低于业绩承诺的 57,000 万元,完成本年承诺利润的 79.01%。针对上述业绩完成情况,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宁波峰梅将补偿上市公 司 3,090.49 万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一汽富晟”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一汽富晟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48,536.99 万元,由于 2018、2019、2020 年 3 年均没有完成承诺业绩,2020 年底对该部分资 产进行了减值测试,依据浙江坤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浙坤评报字(2021) 第 267 号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报告,本次会议同意对上述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 备,金额为 1,636.99 万元。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次计提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相应减少宁波华翔 2020 年合并报 表的归母净利润值。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6 年 10 月,本公司收购宁波劳伦斯 100%股权,形成商誉 98,466.49 万元。 依据相关规定,公司在编制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时,需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依据北京中企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 3337 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会议同意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 9,324.63 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相应减少宁波华翔 2020 年合并报 表的归母净利润值。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德国华翔”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0 年,公司实施了欧洲业务重组计划,重新修订了德国华翔未来 5 年发展商 业计划。依据相关规定,2020 年底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宁波华翔母公司对德国华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6.97 亿元人 民币,考虑到本次重组后德国华翔的实际经营情况,本次会议同意对该长期股权投 资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 3.01 亿元,减值率为 17.76%。 本次计提金额只影响宁波华翔母公司的财务报表,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 生影响。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一季度报告》 与会监事认真、仔细地阅读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一季度报告》,监事 监事会决议公告 会认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