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1-04-28
董事会公告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21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2017 年 10 月 1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800 号)文核准,本公司
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6,180,164
股,募集资金总额 204,382.8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296.6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201,086.21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对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526 号”《宁波华翔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截至目前,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年产 40 万套轿车用自
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以下简称“自然纤维项目”)和“汽车
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以下简称“汽车电子项目”)尚未开始投入。其中,自然
纤维项目原计划由宁波华翔实施,拟投入募集资金 14,758.60 万元,占该次募集资金
总额的 7.34%,建设期为 18 个月。“汽车电子项目”原计划由宁波华翔实施,拟投入
募集资金 17,959 万元,占该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8.93%,建设期为 24 个月。
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由于“碳纤维”、“自然
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替代传统材料在汽车上规模化使用的进程一再被推后,而且
时间变得不明朗。原汽车电子研发项目主要是基于传统燃油车的产品研发,与现在的
行业发展趋势有所不符。上述项目短期内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保证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上述项目变更如下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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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公告
单位:万元
序号 变更前投资项目 变更后投资项目 实施单位 变更金额
(全资子公司)
1 年产 40 万套轿车用自然纤 年新增 40 万套真木件、10 宁波劳伦斯汽车 14,758.60
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 万套铝饰件生产线(生产设 内饰件有限公司
线技改项目 备)项目
2 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 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 长春华翔轿 17,959.00
目 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二期) 车消声器有
限责任公司
合计 32,717.60
此次募集资金变更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自然纤维复合材料是应用在汽车内饰件的绿色环保材料,具有重量轻、强度
高、吸附能力强等特点,在国外汽车应用上的发展已有十几年的历史,但近年来自然
纤维复合材料在国内市场上尚未形成大量装车应用,而且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
的第一条生产线也出现投资回报率过低的情况。
真木饰条和铝饰条是公司的拳头产品,公司子公司——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
限公司拥有丰富的真木件、铝饰件生产经验、成熟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和先进技术,
多年来是北美、欧洲豪华车的主力供应商。目前针对现有奥迪、沃尔沃、特斯拉、福
特以及潜在的客户订单需求,公司拟变更自然纤维项目为增加真木、真铝饰条项目的
建设投入,通过增加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投资,来扩大产能、满足日益增加的客户订单。
2、汽车电子项目主要针对自主品牌车辆在汽车电子和控制系统方面的研发投入,
主要是基于传统燃油车的产品研发,与现在的行业发展趋势有所不符。
长春华翔及其子公司现已在长春、青岛、佛山、成都、天津五地共建有 10 条热
成型生产线,主要配套一汽大众的多款车型。公司使用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
集的资金投入了其中的 6 条生产线,其陆续产生的效益在当前行业处于低谷时,显得
尤为突出。随着一汽红旗、一汽大众等客户的产品供货要求及潜在客户未来车型规划,
现有产能已无法应对客户的配套需求。公司亟需在长春工厂增设一条热成型生产线,
为一汽红旗、大众长春工厂等客户进行配套,进一步巩固金属件业务在主机厂的核心
供应商地位,同时热成型产品较好的成本结构将保证公司在行业低谷时的盈利能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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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投资计划
1、年新增40万套真木件、10万套铝饰件生产线(生产设备)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由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地点在浙江省宁波
市象山县西周工业开发区,通过建设真木饰件和铝饰件生产线以及配套的生产辅助设
备。项目达产后,最高产量可达年产40万套真木件、10万套铝饰件,主要市场定位为
奥迪、沃尔沃、特斯拉、福特等客户。
(2)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14,922万元,使用募集资金为14,758.6万元,剩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
决。宁波华翔通过向宁波劳伦斯增资14,758.6万元来实施本项目。具体投资规划如下
表所示:
序号 投资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1 设备购置 9,767.10 65.45%
2 模具、工装、检具 2,431.38 16.29%
3 项目开发费 448.48 3.01%
4 铺底流动资金 2,275.04 15.25%
项目总投资 14,922 100%
(3)项目建设期
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为期12个月。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序号 名称 单位 金额指标 备注
1 年营业收入 万元 27,187.00 最高产量年,2024 年
2 年利润总额 万元 3,133.38
3 税后投资回收期 年 5.96
(5)项目资格文件取得情况
项目已获得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
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103-330225-07-02-212297)和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出
具的《关于年新增40万套真木件、10万套铝饰件生产线(生产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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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表的批复》(浙象环许﹝2021﹞26号)。
2、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二期)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由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地点在在长春工
厂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冲焊联合厂房内3200㎡区域进行局部改造,新建动力管网及
配电改造,利用原有空压站、配电间、冷水机房等设施满足本项目建设需要。新增1
条热成型生产线及配套切割设备、焊接设备、检测设备、立体仓库及智能物流设备、
起重运输、电气、动力等生产辅助设备。项目达产后,最高产量可年产449万件汽车
高强板热成型轻量化零部件,产品主要配套一汽红旗、一汽大众及其他潜在车型。
(2)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为17,959万元,剩余资金由公司自筹
解决。宁波华翔通过向长春华翔增资17,959万元来实施本项目。具体投资规划如下表
所示:
序号 投资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1 设备购置 13,578.00 61.72%
2 建筑工程 527.00 2.40%
3 模具、检具、工装购置 4,020.00 18.27%
4 预备费 455.00 2.07%
5 铺底流动资金 3420.00 15.55%
项目总投资 22,000.00 100%
(3)项目建设期
2021年3月至2022年4月,为期14个月。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序号 名称 单位 金额指标 备注
1 年营业收入 万元 27,591.03 最高产量年,2026 年
2 年利润总额 万元 4,317.70
3 税后投资回收期 年 5.38
(5)项目资格文件取得情况
项目已获得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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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备案流水号:2021033022010003101168),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出具
的《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二期)告知承诺制审批表》(长朝
环建(表)[2021]008号)。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背景情况
(1)年新增40万套真木件、10万套铝饰件生产线(生产设备)项目
汽车零部件是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对汽车的技术水
平、质量、性能、价格具有重大的影响。随着我国汽车市场持续发展,市场对汽车零
部件产品的需求日益提高。近年来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需求呈良性上升态势,这促使
了更多的零部件企业新增产能。此外,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整车行业不断向中
高端化发展,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在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产能产量及品牌口碑等方
面也在不断提升,在工艺、用料、设计等方面不断升级。
真木汽车内饰件多应用于国际知名品牌汽车的中高档车型,在全球有稳定的客户
群体,其采用天然木皮作为装饰面,可根据客户需求调整木皮颜色,除了起到美观装
饰的效果外也体现出车主的品味和身份。而铝合金亚光的全套内饰则采用一种新的印
刷技术,具有高光泽、立体视觉效果等特性,可以根据不同的汽车风格设计出个性化
的装饰图案,带给车主以内饰工艺品化的感受。
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承接的高档真木、真铝饰条项目,是根据奥迪、
沃尔沃、特斯拉、福特等配套客户的现有及潜在订单和产品升级需求进行的建设投资,
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高度自动化配套设施,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将有大幅度提高,
同时将增强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进一步巩固宁波华翔内饰系列产品的市场地
位。
(2)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二期)
汽车轻量化是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之一,也是一个汽车厂商和国家技术先进程度
的重要标志。汽车的轻量化,就是在保证汽车的强度和安全性能,在不过多提高成本
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汽车的整备质量,从而提高汽车的动力性,减少燃料消耗,
降低尾气污染。超轻超薄高强度钢板已成为车身轻量化材料的主要发展方向,为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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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公告
轻量化与碰撞安全性以及高强度下冲压件回弹与模具磨损等问题,热成型高强度钢及
热冲压成型工艺和应用技术应运而生。目前,我国与汽车发达国家现有汽车轻量化水
平有很大的差距,我国自主品牌轿车的质量约比发达国家同类轿车平均重8%~10%,
商用车平均重10%~15%。由此可见,我国汽车轻量化大有潜力可为。
一汽-红旗、一汽-大众等整车厂目前及未来车型对热成型零部件产品需求日益增
加,并对长春华翔提出配套需求计划。在此背景下,长春华翔结合公司战略规划,以
国家政策为导向,根据各主机厂对热成型零部件产品供货要求,结合东北地区其他汽
车整车制造企业未来的战略规划,对长春工厂实施热成型轻量化二期改扩建项目。
2、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市场风险
市场方面的风险是竞争性项目最常遇到的风险。通常项目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三
个方面:一是市场供求总量的实际情况与预测值有偏差;二是项目产品缺乏市场竞
争力;三是实际价格与预测价格的偏差。本项目在未来的投产经营中,要利用企业
自身的技术优势,加大技术研发的力度,不断创新生产工艺和技术,从而提高产品
的质量,降低产品的成本,稳定市场占有率。在抓技术质量的同时,还要对市场进
行深入研究,改善现有产品,满足不同用户的需要,逐步扩大市场份额,创造更好
的经济效益。
(2)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主要体现在产品生产上所使用的技术先进性、适用性和可靠性不足,达
不到生产能力、质量不过关或消耗指标偏高。公司具有汽车零部件生产、研发能力和
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因此本项目的技术方面
不存在风险。但对于技术的研究应该贯穿整个项目寿命期,因此企业要在今后的生产
中密切关注技术的发展,根据市场变化趋势,不断使产品更新换代,以便于进行适当
的生产调节,适应市场的变化。
(3)汇率风险
由于部分设备与部分原材料须进口,外汇价格变动可能影响项目的财务状况,所
以项目中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公司将使用“远期售汇”、“货币互换”和“即期外
汇买卖”等金融工具降低此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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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自然纤维项目”和“汽车电子项目”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
化,短期内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了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
相关财务费用支出,本次拟将“自然纤维项目”变更为“年新增 40 万套真木件、10
万套铝饰件生产线项目”、“汽车电子项目”变更为“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
改扩建项目(二期)”。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为了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变更自然纤维项
目为“年新增 40 万套真木件、10 万套铝饰件生产线项目”、汽车电子项目变更为“长
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二期)”,该项目资金的尽快投入使用,
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董事会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议,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柳铁蕃、杨少杰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自然纤维项目和汽车电子项目因
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短期内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了保证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自然纤维项目变更为“年新增40万套真木件、10万套铝饰件
生产线项目”、汽车电子项目变更为“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二
期)”。此次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长远发
展要求和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如下:经
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年产 40 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
技改项目”用于实施“年新增 40 万套真木件、10 万套铝饰件生产线(生产设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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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公告
目”以及变更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用于实施“长春华翔长春工厂
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二期)”之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及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该事项尚需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公司基于行业发展形势和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角度考虑,顺应汽车行业市场的变
化,变更“年产 40 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用于实
施“年新增 40 万套真木件、10 万套铝饰件生产线(生产设备)项目”以及变更 “汽
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用于实施“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二
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发展战略,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上述变更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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