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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华翔: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1019)2021-10-20  

                                                                                             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5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
11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6、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一)
    8、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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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对象:
    (1)凡 2021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
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议案内容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
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2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每日 8:30—11:00、13:
30—16:00;2021 年 11 月 4 日 8:30—11:00、13:30—14: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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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68 号东方金融广场 A 座 6 层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韩铭扬、陈梦梦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传真号码:021-68942221
   会务事项咨询:联系人:林迎君;联系电话:021-68949998-8999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
通知。
   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本次股东大会召开若有变化,公司将及时更新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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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8
    2、投票简称:华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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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
 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
 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赞     反     弃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成     对     权
                                                                  以投票
1.00   《关于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2021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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