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9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5731 号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宁波华翔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宁波华翔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宁波华翔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的规定编制《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宁波华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 1 页 共 19 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宁波华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1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宁波华翔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施其林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唐彬彬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 2 页 共 19 页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 13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0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618.016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1.25 元,共计募集 资金 204,382.85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136.9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01,245.87 万 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37.22 万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01,086.2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26 号)。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为 201,245.87 万元与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净额 201,086.21 万元差 异 159.66 万元,系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337.22 万元中对募集资金账户支付承销、保 荐费用进项税 177.56 万元进行了置换,剩余 159.66 万元未进行置换。 2.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2735 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向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786.82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61 元, 可募集资金总额为 161,754.52 万元。坐扣含税承销费 450.00 万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第 3 页 共 19 页 424.53 万元,税款为 25.47 万元)、含税保荐费 200.00 万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188.68 万 元,税款为 11.32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61,104.5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汇入贵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开立的 账号为 33150198373600002566 的人民币账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 含税)172.35 万元后,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60,968.9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 800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01,086.21 项目投入 B1 166,476.5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733.39 项目投入 C1 22,121.5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47.49 项目投入 D1=B1+C1 188,598.1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180.8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5,668.9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5,974.20 差异 G=E-F -305.23 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 305.23 万元,系:(1)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 费用 337.22 万元(不含税)在募集资金净额已经扣除;(2)募集资金账户支付承销、保荐费 用进项税 177.56 万元,未在募集资金净额中扣除,(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转出募集资金 专户 145.57 万元。 2.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60,968.96 第 4 页 共 19 页 项目投入 B1 160,968.9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项目投入 D1=B1+C1 160,968.9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华翔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年1月18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象山县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6月2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2022年10月1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海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象山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 第 5 页 共 19 页 遵照履行。 2.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华翔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 年12月2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 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 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浙 商 银 行 股 份 有限 公 3320020010120100385573 0.00 本期注销 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份 有 33150198373600002566 0.00 本期注销 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开户单位为长春华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份 有 39708001040014253 70,492,065.85 翔汽车金属部件有 限公司象山西周支行 限公司[注 1] 开户单位为长春华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份 有 39708001040016290 2,045,305.96 翔汽车金属部件有 限公司象山西周支行 限公司[注 1] 开户单位为宁波华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份 有 39708001040015375 8,754,050.46 翔汽车车门系统有 限公司象山西周支行 限公司[注 2] 开户单位为沈阳华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份 有 39708001040015383 6,396,428.37 翔汽车零部件有限 限公司象山西周支行 公司[注 3] 开户单位为宁波劳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份 有 39708001040016217 2,952,376.32 伦斯汽车内饰件有 限公司象山西周支行 限公司[注 4] 第 6 页 共 19 页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开户单位为上海华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份 有 39-708001040017280 69,101,734.69 翔和真汽车零部件 限公司象山西周支行 有限公司[注 1] 合 计 159,741,961.65 [注 1] 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及长春华翔上海工厂轻量化技术改 造项目均由子公司长春华翔汽车金属部件有限公司实施 [注 2] 年产 15 万套高档轿车用门内饰板总成项目由子公司宁波华翔汽车车门系统有限 公司实施 [注 3] 年产 10 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由孙公司沈阳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实施 [注 4] 年新增 40 万套真木件、10 万套铝饰件生产线(生产设备)项目由子公司宁波劳 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实施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及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3。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第 7 页 共 19 页 附件:1.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 8 页 共 19 页 附件 1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1,086.2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121.5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8,845.2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8,598.1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4.07% 是否 是否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达到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 额 (1) (2) (3)=(2)/(1) 重大变化 分变更)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长春华翔青岛工厂热成型 是 67,558.72 49,538.43 49,538.43 100.00 2018 年 8 月 31 日 6,524.57 是 否 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热成 长春华翔天津工厂热成型 是 18,000.00 18,000.00 100.00 2019 年 4 月 30 日 2,956.01 是 否 型轻 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量化 长春华翔佛山工厂热成型 是 45,364.48 22,666.66 22,666.66 100.00 2018 年 8 月 31 日 2,986.00 是 否 项目 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 长春华翔成都工厂热成型 是 21,451.64 21,451.64 100.00 2019 年 4 月 30 日 2,522.96 否 否 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 轿车 年产 5 万件轿车用碳纤维 用新 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 是 59,973.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材料 技改项目 第 9 页 共 19 页 项目 年产 40 万套轿车用自然纤 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 是 25,528.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线技改项目 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 热成 否 20,000.00 823.58 13,380.13 66.90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960.89 否 否 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型轻 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 量化 是 4,546.03 3,796.44 4,545.81 102.49 2022 年 4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二期) 项目 长春华翔上海工厂热成型 是 13,412.97 6,787.55 6,787.55 50.06 2024 年 5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 年新增 40 万套真木件、10 万套 否 14,758.60 6,029.22 14,609.01 98.99 2022 年 3 月 31 日 7,403.09 是 否 铝饰件生产线(生产设备)项目 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是 35,445.4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年产 15 万套高档轿车用门内饰 否 14,506.70 510.39 13,850.19 95.47 2021 年 8 月 31 日 9,685.34 是 否 板总成项目 年产 10 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 否 13,500.00 4,174.35 13,143.79 97.36 2022 年 5 月 31 日 -35.00 否 否 技改项目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否 8,705.18 10,624.91 122.0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是 17,959.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51,828.61 201,086.21 22,121.53 188,598.12 93.79 合 计 251,828.61 201,086.21 22,121.53 188,598.12 93.79 1.长春华翔成都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由于阶段性外部环境扰动,产能利用率不足,整体效益 较低。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由于阶段性外部环境扰动,累计停产 50 天,整体效益 不达预期。 3.年产 10 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由于外部环境影响销售且量产合格率不稳定及现场管理额外 第 10 页 共 19 页 增加人员等原因,效益未实现。 1. 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年产 5 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可行性进 行了论证,由于该项目涉及产品成本高昂(价格高、碰撞后变形难以修复、不能回收利用)、汽车市场的 需求不高等原因近年来还未得到广泛应用,导致该项目短期内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了保 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变更原投资项目,通过增资全资子公司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的方式来实施长 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涉及金额为 20,000.00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9.95%。 2. 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原计划由宁波华翔公司实施,拟投入募集资金为 35,445.41 万元,该项目 建成后产品主要出口北美市场,2018 年开始,由于中美贸易摩擦,相关产品将增加的额外关税对该投资 项目产生较大影响,因此该项目暂缓投入,处于观望状态。截至 2020 年 5 月 11 日,虽然中美已就关税 问题签署了第一阶段协议,但受全球外部环境扰动影响,使得公司相关出口业务的前景变的更不明朗。为 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原投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资项目部分变更为 2 个已获主机厂订单的下一代豪华车配套的内饰件项目,分别为子公司宁波华翔汽车 车门系统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 15 万套高档轿车用门内饰板总成项目和孙公司沈阳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 公司实施的年产 10 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涉及金额分别为 14,506.70 万元和 13,500.00 万元, 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21%和 6.71%。并将该项目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 7,751.94 万 元(包括募集资金余额 7,438.71 万元和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13.23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 3. 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由于“碳纤维”、“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 合材料替代传统材料在汽车上规模化使用的进程一再被推后,而且时间变得不明朗。上述项目短期内不会 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变更原投资项目。通过增资全资子公司宁波劳伦斯汽 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的方式来实施年新增 40 万套真木件、10 万套铝饰件生产线(生产设备)项目,涉及金 额 14,758.60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7.34%。 4. 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原汽车电子研发项目主要是基于传统燃油车 第 11 页 共 19 页 的产品研发,与现在的行业发展趋势有所不符。上述项目短期内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保 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变更原投资项目。通过增资全资子公司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的方式来实施长 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二期),涉及金额为 17,959.00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比例为 8.93%。 5. 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由于近期公司在华东地区新能源主机厂热成 型产品相关业务发展较快,董事会综合论证了未来 5 年内相关产品在各区域业务订单分布、产能利用率 及运输成本等情况,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将原投资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3,666 万元(其中项目历年利息收 入 253.03 万元),通过增资长春华翔全资子公司——上海华翔和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方式实施“长 春华翔上海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为了配合一汽大众在天津和成都工厂产能的调整,完成热成型产品在国内的布局,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 经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原计划在青岛实施的 3 条热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的其中 1 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为天津华翔汽车金属零部件有限公司在天津市 宁河区现代产业区实施;原计划在佛山实施的 2 条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的其中 1 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 点,变更为成都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在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根据 2018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使用募集资金 29,366.9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置换预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29,366.94 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52 号)。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置换 募集资金 29,366.94 万元。 2019 年 6 月 26 日,综合考虑未来募投项目碳纤维生产线技改项目和自然纤维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资金使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计划,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继续将不超过 80,000 万元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流动资金实际情况及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调剂使 第 12 页 共 19 页 用,使用期限为 10 个月,上述款项已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全部归还。2020 年 4 月 27 日,综合考虑未来募 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七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继续将不超过 32,700 万元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 流动资金实际情况及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调剂使用,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即自 2020 年 4 月 28 日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止,上述款项已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全部归还对应募集资金帐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5,974.20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资金余额 15,974.20 万元,前述资金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第 13 页 共 19 页 附件 2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0,968.9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0,968.9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项目可 是否 是否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本年度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达到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实现的效 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 额 (1) (2) (3)=(2)/(1) 益 重大变 分变更)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不适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否 160,968.96 160,968.96 100.00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60,968.96 160,968.96 100.00 合 计 160,968.96 160,968.96 1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第 14 页 共 19 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第 15 页 共 19 页 附件 3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对应的 拟投入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性是否发 原承诺项目 总额 实际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2) (3)=(2)/(1) 生重大变 (1) 化 长春华翔青岛工 厂热成型轻量化 49,538.43 49,538.43 100.00 2018 年 8 月 31 日 6,524.57 是 否 长春华翔青岛工 改扩建项目 厂热成型轻量化 长春华翔天津工 改扩建项目 厂热成型轻量化 18,000.00 18,000.00 100.00 2019 年 4 月 30 日 2,956.01 是 否 改扩建项目 长春华翔佛山工 厂热成型轻量化 22,666.66 22,666.66 100.00 2018 年 8 月 31 日 2,986.00 是 否 长春华翔佛山工 技术改造项目 厂热成型轻量化 长春华翔成都工 技术改造项目 厂热成型轻量化 21,451.64 21,451.64 100.00 2019 年 4 月 30 日 2,522.96 否 否 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 5 万件轿车 长春华翔长春工 用碳纤维等高性 2020 年 12 月 31 厂热成型轻量化 20,000.00 823.58 13,380.13 66.90 1,960.89 否 否 能复合材料生产 日 改扩建项目 线技改项目 第 16 页 共 19 页 长春华翔长春工 厂热成型轻量化 汽车电子研发中 4,546.03 3,796.44 4,545.81 102.49 2022 年 4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改扩建项目(二 心技改项目 期) 长春华翔长春工 长春华翔上海工 厂热成型轻量化 厂热成型轻量化 13,412.97 6,787.55 6,787.55 50.06 2024 年 5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改扩建项目(二 技术改造项目 期) 年新增 40 万套 年产 40 万套轿车 真木件、10 万套 用自然纤维等高 铝饰件生产线 14,758.60 6,029.22 14,609.01 98.80 2022 年 3 月 31 日 7,403.09 是 否 性能复合材料生 (生产设备)项 产线技改项目 目 年产 15 万套高 档轿车用门内饰 14,506.70 510.39 13,850.19 95.47 2021 年 8 月 31 日 9,685.34 是 否 板总成项目 年产 10 万套高 汽车内饰件生产 端内饰件生产线 线技改项目 13,500.00 4,174.35 13,143.79 97.36 2022 年 5 月 31 日 -35 否 否 技改项目 永久补充公司流 8,705.18 10,624.91 122.05 不适用 不适用 动资金 合 计 201,086.21 22,121.53 188,598.12 93.70 2016 年 9 月,青岛华翔规划在青岛建设 3 条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投产后的产品包含了配套一汽大众天津工厂 “A SUV”的热成型零件,由于之后天津华翔又获得一汽大众天津工厂 AUDI Q3 等车型的热成型零件,综合考虑到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天津地区相关业务的后续发展,公司董事会计划总投资 19,940.00 万元,在天津建设 1 条热成型生产线,其中使用 本次募投资金 18,000 万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配套一汽大众成都工厂“NCS NF”车型的热成型产品原计 第 17 页 共 19 页 划在佛山生产,之后成都华翔又获得“DY”等车型的热成型零件,综合考虑到西南地区相关业务的后续发展,公司 董事会计划总投资 22,870.00 元,在成都建设 1 条热成型生产线,其中使用本次募投金 22,682.24 元,不足部分以 自有资金投入。上述变更事项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并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告。 根据公司 2016 年 12 月 1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该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251,828.6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具体分配 到年产 5 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为 59,973.00 万元、年产 40 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 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为 25,528.00 万元。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800 号)文核准,公司 2017 年 12 月 18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96,180,164 股,发行价格 21.2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204,382.85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 3,296.6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201,086.21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确认募投项目年产 5 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投入金额为 20,000.00 万元、年 产 40 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投入金额为 14,758.60 万元。 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年产 5 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由 于该项目涉及产品成本高昂(价格高、碰撞后变形难以修复、不能回收利用)、汽车市场的需求不高等原因近年来 还未得到广泛应用,导致该项目短期内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了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相 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变更原投资项目,通 过增资全资子公司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的方式来实施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涉及金 额为 20,000.00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9.95%。 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原计划由宁波华翔公司实施,拟投入募集资金为 35,445.41 万元,该项目建成后产品主 要出口北美市场,2018 年开始,由于中美贸易摩擦,相关产品将增加的额外关税对该投资项目产生较大影响,因 此该项目暂缓投入,处于观望状态。截至 2020 年 5 月 11 日,虽然中美已就关税问题签署了第一阶段协议,但受 全球环境扰动影响,使得公司相关出口业务的前景变的更不明朗。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原投资项目部分变更为 2 个已获主机厂订单的下一代豪华车配 套的内饰件项目,分别为子公司宁波华翔汽车车门系统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 15 万套高档轿车用门内饰板总成项目 和孙公司沈阳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 10 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涉及金额分别为 14,506.70 万元和 13,500.00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21%和 6.71%。并将该项目变更后剩余募集 资金及其利息 7,751.94 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余额 7,438.71 万元和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13.23 万元)永 第 18 页 共 19 页 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由于“碳纤维”、“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替代传 统材料在汽车上规模化使用的进程一再被推后,而且时间变得不明朗。上述项目短期内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 不确定,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变更原投资项目。通过增资全资子公司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的方式来实施年新 增 40 万套真木件、10 万套铝饰件生产线(生产设备)项目,涉及金额 14,758.60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 例为 7.34%。 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原汽车电子研发项目主要是基于传统燃油车的产品研发, 与现在的行业发展趋势有所不符。上述项目短期内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变更原投资 项目。通过增资全资子公司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的方式来实施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二期),涉及金额为 17,959.00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8.93%。 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由于近期公司在华东地区新能源主机厂热成型产品相关业 务发展较快,董事会综合论证了未来 5 年内相关产品在各区域业务订单分布、产能利用率及运输成本等情况,为 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拟将原投资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3,666 万元(其中项目历年利息收入 253.03 万元),通过增资长春华翔全资 子公司——上海华翔和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方式实施“长春华翔上海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涉及 金额为 13,666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76.10%。 1.长春华翔成都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由于阶段性外部环境扰动,产能利用率不足,整体效益较低。 2.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由于阶段性外部环境扰动,累计停产 50 天,整体效益不达预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3.年产 10 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由于外部环境影响销售且量产合格率不稳定及现场管理额外增加人员 等原因,效益未实现。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第 19 页 共 1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