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13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9-007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2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
真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六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六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如下决议:
一、关联董事丁建、张福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
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
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
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向国机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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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及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决议公
告日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前,一旦触发调价机制,公司董事会
有权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
整。
根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测算,中小板综指(399101.SZ)在 2018
年 12 月 25 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 2019 年 1 月 23 日期间有 20 个
交易日相比于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即 2018 年 4 月 4 日)收
盘点数(即 10,825.48 点)跌幅超过 20%。同时,公司股票在 2018
年 12 月 25 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 2019 年 1 月 23 日期间有 20 个
交易日相比于公司股票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即 2018 年 4 月 4 日)
收盘价格(即 15.62 元/股)扣减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配(即现金股
利 0.35 元/股)后的价格跌幅超过 20%。本次交易已经触发发行价格
调整机制。
现根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相应发行股份数量随之进
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价格的调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价格的调价基准日为可调价期间内,调价触发条件得到
满足的首个交易日,即 2019 年 1 月 23 日。
2、调整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调价基准日(2019 年 1 月 23 日)前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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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为 10.31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
10.31 元/股。在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
格应相应调整。
3、调整股份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不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发行价格调整后,公司拟向国机集团发行股份 123,268,370 股。
在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应相应
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推动本次交易的顺利完成,具备合理
性。
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刊登的 2019-008 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董事丁建、张福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
案》。同意公司与国机集团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之补充协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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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关联董事丁建、张福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调整不构成交易方案重大调整
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因触发调价机制,需对发行价格
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不对交易对方、标的资产及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仅根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并随之调整股份发行数量。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调整不构成本次交易方案
的重大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徐倩女士为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刊登的 2019-009 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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