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19-02-13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机械工
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
有的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向国机集团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国机集团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拟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向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并与我们进行了
必要的沟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
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进
行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调
整机制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
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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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表示认
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葛长银、王德成、李国强
二○一九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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