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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工国际: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0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0-066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9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A 座 10 层多功能
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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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于工作安排与会议时间冲突,公司董事长
王博先生无法参加并主持本次会议。经过公司半数以上董事研究决定,
推举董事王宇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20 人,代表股份
788,612,31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3.7309%。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784,619,32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3.408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3,992,996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0.3227%。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股东共 18 人,代
表股份 3,992,99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22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以788,414,117股同意,127,400股反对,70,800股弃权,同意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9%,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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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下属全资公司加拿大普康控股有限公司综合授信(贷款)提供2,000
万加元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94,7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363%;反对127,4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906%;弃权7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1.7731%。
    2、以788,210,017股同意,331,500股反对,70,800股弃权,同意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0%,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赵力峰律师、贺维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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