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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工国际:经营合同公告2021-01-16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1-001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 月 15 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中

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元”)与廊坊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廊坊开发区第一中学工程 EPC 总承包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

    廊 坊 开 发 区 第 一 中 学 工 程 EPC 总 承 包 合 同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59,720.49 万元,该项目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廊坊开发区友谊路东侧,

新源道北侧。项目内容为建设一所总建筑面积为 110,900 平方米的中

学,包括教学楼以及附属设施。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廊坊开发区第一中学工程 EPC 总承包合同的交易对方为廊坊经

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廊坊市区东北部,

于 1992 年 6 月 26 日正式开始建设,2009 年 7 月升级为国家级开发

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

建设及招商引资管理。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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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交易双方

    发包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承包人: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59,720.49 万元,包括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

内容的全部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费用。发包人按照约定的时间、

方式和数额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3、合同工期

    总工期 520 日历天。

    4、合同的订立及生效

    本合同自双 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双方主要责任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

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应按照法

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服务。

    6、主要违约责任

    若有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应采取补救措施,

并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廊 坊 开 发 区 第 一 中 学 工 程 EPC 总 承 包 合 同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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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720.49 万元,为公司 2019 年营业总收入 1,065,680.02 万元的 5.6%。

    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

易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该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发挥中国中元在文教

卫生领域的技术实力,进一步拓展京津冀地区市场份额。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廊坊开发区第一中学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不

可抗力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服务期限、利润存在不确定性,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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