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独立董事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2021-08-20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总经理王宇航
先生辞职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经核查,王宇航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王宇航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3、王宇航先生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公
司将尽快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董事的补选及总经理的选聘工作。在新
的总经理聘任前,由公司董事长王博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
因此,我们同意王宇航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副
主任委员、总经理职务。
独立董事:王德成、李国强、李旭红
二○二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