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以下事前 认可意见: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事前就拟向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通知 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旭红、辛修明、马超英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