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关于控股公司资产处置的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8-083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公司资产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18年10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公司资产处
置的议案》。具体如下:
1、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公司电子矿石株式会社(“E-LITE
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E-LITE公司”)处置其在日本的部分资产。
2、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日本E-LITE公司负责人顾学平先生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负责本次日本E-LITE公司的资产处置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改、执
行与本次资产处置相关合同、协议及备忘录等法律文件,以及处理所有与本次资产处置相关
的具体事宜。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资产处置
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资产处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本次资产处置的目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聚焦主业的战略调整规划,公司同意日本 E-LITE 公司处置其在日本的部
分资产,具体如下:
单位:元
类别 账面原值 已计提损失 2018 年 9 月 28 日(未经审计)
存货 2,182,029.58 0 2,182,029.5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06,772.91 0 1,806,772.91
合计 3,988,802.49 - 3,988,802.49
本次日本E-LITE公司资产处置主要涉及存货、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预计本次资产
处置涉及的损失以及有关费用支出合计不超过4,000,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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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石碧先生、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对本次资产处置事项进行了充分的
事前核实并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聚焦主业的战略调整规划,公司控股公司日本E-LITE公司处置其在日本的部分
资产,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本次资产处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本次资产处置事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9)刊登于2018年10月29日的《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
独立意见》刊登于2018年10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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