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授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0-05-20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0-045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授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授信的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黄冠雄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以控股子公司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荣化工”)为平台投资建设乙
烯裂解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根据经营计划和
资金需求,德荣化工拟申请总额为23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团授信。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
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黄冠雄先生需回避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0)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1)刊登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刊登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拟向非关联方金融机构以及关联方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农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总额不超过 230,000 万元人
民币的银团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德荣化工拟向非关联方金融机构以及关联方银行顺德农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30,
000万元人民币的银团授信;其中关联方银行顺德农商行拟以银团参与方的方式为公司提供
的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若顺德农商行最终未参与本次银团授信,则公司将就相关额
度向参与本次银团授信的其他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增加相应额度的授信。
2、本次拟申请的银团授信的具体参与方式、实际授信金额、授信方式、期限均以德荣
化工最终与银团签订的协议为准;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黄冠雄或者其指定的授权人办理与本次银团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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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德荣化工与本次银团的各参与方就本次银团授信相关事
宜进行协商、谈判,确定实际授信额度、方式、期限等,并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有关授信、
提款所涉及的一切融资项下的协议及文件。
4、本次拟参与银团的金融机构除顺德农商行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均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德荣化工无关联关系;顺德农商行为公司关联方。
5、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银团授信协议签署的进展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农商行前身为顺德农村信用合作社,于1952
年在广东顺德成立,并于2009年12月23日成功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
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
目前顺德农商行的总股本为5,082,004,207股。法定代表人姚真勇,第一大股东为佛山
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顺德农商行总股本的7.41%。
顺德农商行主要经营业务: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授信;
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
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贷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
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外汇资信调查、咨
询和见证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顺德农商行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财务指标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审计)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审计)
总资产 3010.98 3286.08
净资产 269.54 287.53
财务指标 2018 年 1-12 月(已审计) 2019 年 1-12 月(已审计)
营业收入 74.61 84.62
净利润 31.99 37.2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为顺德农商行的现任非执行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顺德农商行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目前,公司持有顺德农商行股
份总额为5,082.3949万股,持股比例为顺德农商行总股本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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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顺德农商行是顺德最优秀的商业银行之一,能为公司提供丰富的业务组合和完善的服务
及网络。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德荣化工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向非关联方金融机构
以及关联方银行顺德农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3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团授信;其中关联方银
行顺德农商行拟以银团参与方的方式为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若顺德农商
行最终未参与本次银团授信,则公司将就相关额度向参与本次银团授信的其他非关联方金融
机构增加相应额度的授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向本次参与银团授信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以及关联方银行顺
德农商行的交易及关联交易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随行就市,
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
五、2020 年初至披露日与顺德农商行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披露日,公司及下属的控股子公司与顺德农商行已发生的持续性
关联交易为 428.67 万元(未审计)。
2020 年初至披露日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万元)
储蓄业务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
所产生的收益(主要为购买银行保本型现 58.33
金管理产品)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业务所产生的利息支出 369.46
其他业务所产生的手续费支出 0.88
合计 - 428.67
2、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披露日,公司及下属的控股子公司向顺德农商行购买的保本型现
金管理产品累计发生额为 8,600 万元,产生利息收入 30.07 万元。
六、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本次申请银
团授信是为了满足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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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本次申请 230,000 万元的银团授信。
2、公司独立董事石碧先生、GUOXIN 先生、丁海芳女士对本次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申请
银团授信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相关交易。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本次申请 230,000 万元的银团授信有利于
解决其资金需求问题,有利于维护德荣化工正常持续经营,银团授信业务的财务风险在可控
范围内,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
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申请 230,000 万元的银团授信。
七、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
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授信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拟
申请总额为 230,000 万元人民币的银团授信。
八、备查文件
1、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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