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9-23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0-074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
知于 2020 年 9 月 19 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星期二)以通讯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
逐项审议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本次向非关联方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德荣化工为本次综合授信提供质押担保,
不会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作为控股股东为德荣化工本次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能够及时掌握德荣化工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授信额度拥有重大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
制担保风险;并且德荣化工的另一股东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由其自己或者其控股股东浙江荣盛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事项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行为。该担保事
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影响上市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同意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不超过 160,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并为
本次综合授信提供质押担保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同意公司对德荣化工本次综合授信
提供总额为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2、公司独立董事石碧先生、GUOXIN 先生、丁海芳女士对本次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向非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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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方申请授信及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相关交易。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本次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不超过 160,000 万元
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对本次综合授信提供质押担保,有利于解决自身资金需求问题,有利
于其投资建设的乙烯裂解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顺利开展。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本次综合授
信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事项有利于帮助控股子公司解决资金需求问题,有
利于控股子公司正常持续经营,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影响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不超
过 160,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并为本次综合授信提供质押担保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
同意公司对德荣化工本次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为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2020-075)
刊登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刊登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银团授信暨相关担保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本次向非关联方
银行申请银团授信是为了满足其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德荣化工为本次银团授信提供抵押、质押
担保,不会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作为控股股东为德荣化工本次银团授信
提供担保,能够及时掌握德荣化工日常经营状况,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并且德荣化工
的另一股东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由其自己或者其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
申请银团授信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 230,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担
保事项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行为。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影响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同意控股子公司德荣
化工为本次银团授信提供抵押、质押担保额度不超过 230,000 万元人民币,同意公司对德荣化工
本次银团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 2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2、公司独立董事石碧先生、GUOXIN 先生、丁海芳女士对本次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银团授
信暨相关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相关交易。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为本次银团授信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有利于
其投资建设的乙烯裂解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顺利开展。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本次银团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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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总额不超过 2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事项有利于帮助控股子公司解决资金需求问题,有利
于控股子公司正常持续经营,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影响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为本次银团授信提供抵押、质
押担保额度不超过 230,000 万元人民币,同意公司对德荣化工本次银团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
2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银团授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2020-076)
刊登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刊登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定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星期五)15:00 在公司研发中心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星期四)。
《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77)刊登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
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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