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01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1-065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星期
一)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Wei Yanxiang 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通讯表决
方式投票,逐项审核了本次监事会的全部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德
荣化工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1、内容摘要: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德荣化工乙烯裂解副产品
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
荣化工”)。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德荣化工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 401,014,264.00 元,
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不超过三年。借款的款项仅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实际借款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条件等相关事项,以最终签署协议为准。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
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决定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视项目建
设实际需要分期向德荣化工提供借款并确定具体借款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条件等主要条
款;(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同意借款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3)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法
律文件;(4)执行相关协议;(5)其他与对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相关
的事项。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行为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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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
上述事项。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德荣化工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1-066)刊登于
2021 年 6 月 1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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