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2021-10-30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1-116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该议案获得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贷款概述
公司为推进德美科技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顺德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顺德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公司与农业银行顺德分行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上述申请贷款相关的所
有协议及文件。
二、贷款主要内容
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提款有效期1年(合同生效日至第一次提款日),宽限期不超过
3年;
还款方式:采用分期还款方式,按照预期现金流情况设定相对均衡的偿还金额和偿还时
间点,每年归还贷款本金不少于两次,贷款期前5年内至少偿还贷款金额的30%;
担保方式:在项目建设期,贷款采用项目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本项目在建工程在满
足可办理抵押手续条件后一个月内,办妥抵押担保手续;项目应收租金具备质押条件后五个
工作日内办妥本项目应收租金质押担保手续;项目建成后取得本项目不动产权证1个月内,
办妥本项目房产抵押担保手续;
贷款用途:用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德美科技园”项目建设。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农业银行顺德分行申请贷款是为了顺利推进德美科技园项目建设,根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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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情况,此次申请贷款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
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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