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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美化工:公司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29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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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 0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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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忠实履行

了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监察督促的

职责。现将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共召开了二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如下:

    1、2021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2021年度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向关联方顺德农商行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1 年 2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

    2、2021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1 年 3 月 9 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

    (二)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如下:

    1、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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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1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2、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

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1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3、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1年6月1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4、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1 年 6 月 15 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

    5、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

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全资子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1 年 8 月 24 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

    6、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关于<广东德美精

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德美

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1 年 8 月 28 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

    7、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关于拟参与设立投

资基金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

    8、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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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季度报告》。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1 年 10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公司监事会

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建立了较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重大事项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能有效执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

勤勉地履行其职责,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在日常管理活动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

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在职权范围内履行经营管理职责,认真执行公司决策事项,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 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

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未发现违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与所涉及事

项均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自身特点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一系列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 信息披露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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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重视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

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信息披露义务,对未公开重大信息严格保密,未泄露公司未公开

重大信息。信息披露事务做到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伪造、变造等虚假

情形,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

    6、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行为、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未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权益或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7、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属于正常

经营往来,其价格依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

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8、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

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9、 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

计划的情形。《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10、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以

及其他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情形。

  11、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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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情况进行了监督管理,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要求,做好

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

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

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业绩

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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