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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美化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2-06-25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2-051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5%以上股东何国英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在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预披露公告》(2022-01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何国英先生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 8,000,000 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1.66%。

    公司于近日收到何国英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何国英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国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353,4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78%。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何国英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它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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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何国英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

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更不

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国英先生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

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

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何国英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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