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德美化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22-07-05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2-053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5%以上股东何国英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在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预披露公告》(2022-01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何国英先生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 8,000,000 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1.66%。

    2022 年 6 月 2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2-051)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公告》(2022-052)

    公司于近日收到何国英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何国英先生已按预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完成了股份减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何国英     大宗交易   2022 年 6 月 28 日 7.3600     5,900,000     1.22%


                                         1
                        2022 年 7 月 1 日   7.2400         2,100,000      0.44%


                                     合计                  8,000,000      1.66%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 总 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2,353,445          8.78%      34,353,445      7.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88,361          2.22%      2,588,361       0.54%

何国英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765,084          6.59%      31,765,084      6.59%


         其中:高管锁定股          31,765,084          6.59%      31,765,084      6.59%


    三、其它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何国英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

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更不

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国英先

生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亦

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1.何国英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