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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美化工: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8-23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

                              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化工”或“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德美化工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实业”)为满足
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总额为 4,000 万元人民币的
授信额度(含等值外币);为提高汕头实业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融资的效率,公
司拟为汕头实业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 4,000 万人民币,具体
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授信及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本次授信及担保相
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 年 07 月 16 日
                                       1
    3、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溪西村陈沙公路旁

    5、法定代表人:郭俊海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纺织印染助剂、皮革助剂(以上项目危险化学
品除外)

    7、关联关系及股权结构: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
司持股 100%

    8、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审计)

资产总额                                    8,496.70                       7,386.79

负债总额                                    2,860.55                       4,573.11

净资产                                      5,636.15                       2,813.67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6 月(未审计)          2021 年度(已审计)

营业收入                                    3,015.51                      5,,917.92

利润总额                                      163.24                        388.14

净利润                                        122.48                        274.08

    9、经查询,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拟担保授权事项,子公司汕头实业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
协议,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子公司汕头实业与相关银行在以上担保额度
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汕头实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
司为汕头实业提供担保事宜,无需反担保。

     四、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汕头实业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本次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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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出于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够提高申请融资的效率。汕头
实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汕头实业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公司能够充分
了解汕头实业的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
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 GUO XIN 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本次全资子公司
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相
关交易。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是为了满
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其提供担保能够提高子公司融资决策效
率;汕头实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
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相关担保
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目前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有
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获得批准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总担保额度为
288,25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余额为 155,324.5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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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64.2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324.5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0.55%;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逾
期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
失金额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德美化工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德美化工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行为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担保对象的资
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
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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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倩春                    罗砚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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