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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美化工: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2023-02-1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为广东德
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化工”或“公司”)2020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本着审慎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委派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对德美化工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
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2023 年 2 月 1 日

    (二)培训地点:德美化工 4 楼会议室

    (三)培训人员:保荐代表人王倩春

    (四)培训对象: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
管理人员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中,华西证券培训人员通过课件展示及讲解的形式,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规定的要求,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关联交易与禁止资金占用等内容。
本次培训后,华西证券向德美化工提供了讲义课件等学习资料,提请公司转发至
其他因故未集中参加培训的人员,以供其自学。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培训期间,德美化工及参会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保证了本


                                     1
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参会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培训对象
进一步理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次培训实现了培训目标,达到
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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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倩春                    罗砚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