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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美化工: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3-03-30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3-024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谨定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周

四)下午 15:00,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性质为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03)刊登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的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 年 4 月 20 日(周四)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0 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0
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14 日(周五)
                                           1
    7、出席会议人员:
    (1)2022 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4 月 14 日(周五),凡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楼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顺
德区容桂街道广珠公路海尾路段 44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0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00     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公司关于 2023 年度与关联方顺德农商行预计持续性关
   7.00                                                                    √
            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向关联方顺德农商行申请授信额度
   8.00                                                                    √
            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
   9.00                                                                    √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10.00                                                                    √
            议案


                                             2
            公司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
  11.00                                                                        √
            的议案

            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
  12.00                                                                        √
            相关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2)(4)(5)(6)(7)(8)(9)(10)(11)(12)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0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2023-004)、《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摘要》(2023-005)、《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2023-010)《公司关于 2023 年度与关联方顺德农商行预计持续性关联交易

的公告》(2023-015)、《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向关联方顺德农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关联交

易的公告》(2023-016)、《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公告》(2023-017)《公司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018)、《公司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公告》(2023-021)、

《公司关于控 股子公司向 非关联方 银行申请授 信 额度暨相关担 保额度预计 的 公告》

(2023-022)《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025)刊登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的《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006)、《公

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007)、《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008)、

《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26)刊登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3、其它说明

    议案 1、议案 4、议案 6、议案 7、议案 8、议案 10、议案 11、议案 12 为影响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审议议案 2.00 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审议议案 8、11、12

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议案 7 和议案 8 时,关联股

东黄冠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3
    (一)登记时间:

    2023 年 4 月 19 日(星期三)上午 8:00-12:00,下午 13:0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

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

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

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3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如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广珠公路海尾路段 44

号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03,信函请注明“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字样。
    (三)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潘大可 陈海潮

    联系电话:0757-22905695

    传真:0757-28803001

    邮政编码:528303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4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附件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5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54”,投票简称为“德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20 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0 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09:

15—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

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

位承担。投票说明:

       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 、“反对” 、“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1.00      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0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00      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公司关于 2023 年度与关联方顺德农商行预计持
 7.00                                                         √
           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向关联方顺德农商行申请授
 8.00                                                         √
           信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
 9.00                                                         √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10.00                                                         √
           管理的议案

11.00      公司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           √


                                              7
           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
12.00                                                        √
           额度暨相关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

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
盖法人单位印章。)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