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德美化工:公司关于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公告2023-03-30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3-020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星期三 )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德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英文:Dymatic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德美国际(香港)”)作为主办企业,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珠江支行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以下简称“资金池业务”),拟申请额度为不超
过 1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
业务尚需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审批。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背景和目的
    为更好实现对境内外资金的集中管理与系统对接,支持公司(包括境内外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境外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以德美国际(香港)作为主办企业,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支行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进一步实现境内外公司间跨境资金一体化管理,集
中开展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管理,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流
程的优化。


    二、资金池业务情况
    (一)业务概述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是指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在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
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便于公司的跨境资金集中管理,支持公司与池内成员单位之
间的经营性资金管理活动。
    鉴于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包括境内外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并指定德美国际(香港)为主办企业。开
展资金池业务的额度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用于
与合作银行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单一时点最高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



                                            1
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
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结算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议案所述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终止之日止。
    (二)主办企业:德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三)合作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
    (四)资金池成员: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德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广东
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后续公司可依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上述参与该项业务的成员子公司
名称及数量。
    (五)业务期限: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议案所述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
务终止之日止。
    (六)资金安全性
    1、公司确保入池的成员单位是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境内外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确保公司对资金池的有效管控。资金池业务实施主体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共享资金池额度的情况。如因股权、投资关系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成员单位不符合入池要求的,
公司将及时向银行申请相应变更。
   2、公司资金池专用账户仅用于满足资金池成员间的经营性融资需求、以保值增值为目标的财务
管理需求、外汇结售汇管理需求、公司内及公司与上下游集中收付需求等,不用于办理非资金池业
务或其他结算业务,账户内资金不用于非自用房地产和股票市场投资。
    3、公司归集入池资金将严格按照银行管理要求,遵循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有关规定,确
保资金池使用合法合规。
    4、公司搭建资金池后的入池资金为资金池成员企业生产经营和实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无外部融资产生的现金流入池,资金池使用合规合法;资金池开户银行将根据规定对公司入池资金
来源及使用去向进行尽职调查。
    5、公司将遵循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有关规定,明确在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中的责
任与义务。


    三、资金池业务的风险及风险管理方式
    (一)风险提示
    资金池业务的实施尚需中国人民银行审批,该业务存在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境内外法律法规监
管、贸易摩擦、汇率波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可能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行业趋势及国
际形势,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资金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二)风险管理方式
    1、公司严格按照银行相关管理要求办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并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专门用于办理上市公司范围内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资金池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与监督,对
所有资金池内的资金及相关业务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将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合规合法
地开展上述资金池业务。


    四、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事项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旨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运营的资金需
求,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
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德美国际(香港)作为主办企业,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珠江支行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拟申请额度为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公
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审批权
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结算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议案之日起至本议案所述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终止之日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03)刊登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的《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 GUO XIN 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公司本次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产池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旨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
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开展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事项。
  《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相 关 事 项 的 独 立 意 见 》 刊 登 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开展跨境双向人民




                                                 3
币资产池业务的议案》,该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跨境双向资金池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生产
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04)刊登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的《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