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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美化工: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30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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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 0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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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忠实履行

了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

履行了监事会监察督促的职责。现将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如下:

    1、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关于2022年度与关

联方顺德农商行预计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向关联方顺德农商行申请授信

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关联方顺德农商行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

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非

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2年2月26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1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关于2022年度在顺德农商行

办理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的议

案》《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2年3月2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3、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

季度报告》《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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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2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4、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2年5月24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5、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关于全

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

议案》《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2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6、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公司2022年第

三季度报告》。

    该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刊 登 在 2022 年 10 月 28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公司监事会

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建立了较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重大事项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能有效执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

勤勉地履行其职责,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在日常管理活动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

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在职权范围内履行经营管理职责,认真执行公司决策事项,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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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 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

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未发现违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与所涉及事

项均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自身特点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一系列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 信息披露事务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重视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

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信息披露义务,对未公开重大信息严格保密,未泄露公司未公开

重大信息。信息披露事务做到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伪造、变造等虚假

情形,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规章、制度的要求。

    6、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行为、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未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权益或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7、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属于正常

经营往来,其价格依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

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8、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

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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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以

及其他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情形。

  10、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登记情况进行了监督管理,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

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

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

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

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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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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