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3-028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一)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主持,会
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通讯表决方式
投票,逐项审议了本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设立
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冠雄、何国英、宋琪、高明波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黄冠雄、何国英、高明波、
宋琪回避表决。
1、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
划需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
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2、公司独立董事 GUO XIN 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此项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 GUO XIN 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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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关于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30)刊登于2023年4月18日的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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