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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润建设: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26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1-005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5日下午14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赵余夫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8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455,440,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1.309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446,321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405%。
    3、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455,886,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1.3503%。
    4、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
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514,9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909%。
    5、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5,456,263 股,反对 429,400 股,弃权 1,221 股,同意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084,309 股,反对 429,400 股,弃
权 1,22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3.390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
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