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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润建设: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1-01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1 年 4 月 11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
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 17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
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
    2、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2020 年度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
告》。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13.17 亿元,同比上年减少 5.25%;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4 亿元,同比上年增长 18.01%。2020 年末公司总资产 170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5.74 亿元,同比上年末分别增长
8.06%、10.92%。2020 年末资产负债率 77.63%,同比下降 1.22 个百分点。2020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17 亿元,同比增长 1.15%。
    上述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
    上述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2020年初未
分配利润88,188.04万元,减会计政策变更对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影响数781.78万
元、减已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股利5,512.50万元,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为100,905.45万元。
    董事会提议:按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0,25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
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3,230万元。
    公司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1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提供审计服
务。2021年度审计费用预计138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该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意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及合营企业提供每次不超过17亿元总额不超过36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该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1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豁免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
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宏嘉”)提供不超过17亿元
的银行借款担保,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六年。由于宁波宏嘉为公司的合营企业,
该项担保需由宁波宏嘉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鉴于公司于2016年3月中标宁波市“三路一桥”PPP项目中兴大桥及接线(江南
路-青云路)工程,中标范围为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宁波
宏嘉为具体负责该项目实施的项目公司。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负责该项目的银行
融资并提供担保。为确保并支持该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豁免宁波宏嘉为公司提
供反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
    公司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00 在上海市龙漕路 200 弄 28 号宏润大厦 17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该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 2021 年 4 月 23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