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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润建设: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01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2-01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7 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
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
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
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须进行换届选举。
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的郑宏舫、尹芳达、何秀永、李剑彤、赵余夫、郑恩
海、张丽明、周国良、金小明 9 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张丽明、
周国良、金小明 3 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相
关条款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他董事候选人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董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2、通过《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向每位独立董事每年支付 10 万元津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以及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培训等会议所发生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
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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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宏润建设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公司长期、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吸引和保留优秀业务骨干,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激发公司
发展活力,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拟
定了《宏润建设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
对参加 对象名 单进 行了核 查。 具体内 容详 见公司 同日 披露在 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宏润建设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郑宏舫、尹芳达、何秀永、李剑彤、赵余夫、郑恩海回避表决,该
议案有表决权的董事未过全体董事的半数,按照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需将
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为合法、有效地完成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办理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实施、终止及提前终止等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
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持有人份额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等;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存续期延长等事项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及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4)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
相应调整;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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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关联董事郑宏舫、尹芳达、何秀永、李剑彤、赵余夫、郑恩海回避表决,该
议案有表决权的董事未过全体董事的半数,按照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需将
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关于制定<宏润建设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
司董事会拟定了《宏润建设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宏润建设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郑宏舫、尹芳达、何秀永、李剑彤、赵余夫、郑恩海回避表决,该
议案有表决权的董事未过全体董事的半数,按照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需将
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关于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控股”)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宏润控股为公司关联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构成关联
交易。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与大股东签订股
份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郑宏舫、尹芳达、何秀永、李剑彤、赵余夫、郑恩海回避表决,该
议案有表决权的董事未过全体董事的半数,按照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需将
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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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2年4月18日下午2
时,在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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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郑宏舫,男,72 岁,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宁波市人大代表,中国土木工程
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副会长,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副会长。
1994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郑宏舫与郑恩海
为关联董事,郑恩海为其儿子,郑宏舫现持有公司股份 159,084,924 股,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2、尹芳达,男,62 岁,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94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2007 年 4 月至 2019 年任公司总经理。兼任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
份 7,004,215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3、何秀永,男,59 岁,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94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兼任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 6,004,146 股,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李剑彤,男,50 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海
外部主任,茂盛(亚洲)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国基建副总监,2013 年至今任公司董
事,2019 年至今任公司总经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赵余夫,男,56 岁,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
财经大学会计学系教师,海南省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副经理、上海投资银行部总经
理。2002 年至 2019 年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6 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至
今任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6、郑恩海,男,44 岁,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郑恩海与郑宏舫为关联董事,郑
宏舫为其父亲。2013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张丽明,女,60 岁,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担任浙江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2020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5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8、周国良,男,62 岁。2010 年起担任上海金易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监事,2020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9、金小明,男,53 岁,独立投资人。2008 年起担任新疆霍城县金明矿业有限
公司董事长,2018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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